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首认定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自动投案,即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未被群众扭送时,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等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特别自首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若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后又翻供,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认定自首有利于犯罪嫌疑人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
二、自首的从轻处罚幅度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司法实践中,若犯罪人自首且如实供述罪行彻底、悔罪态度好、犯罪情节不太严重,从轻幅度可能较大;若自首后供述不完整、犯罪行为严重,从轻幅度会相对较小。
三、立功的从轻处罚幅度法律如何规定
立功从轻处罚幅度依《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分不同情形。一般立功,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犯罪较轻,可免除处罚。重大立功,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例如,检举、揭发他人一般犯罪行为等属于一般立功。对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在量刑时可根据犯罪性质、立功情节等,酌情从轻处罚。若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关键线索等属重大立功。对于重大立功,若罪行原本应判重刑,可大幅减轻处罚。不过,具体从轻处罚幅度需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多种因素,由法院裁量决定。
当探讨自首是如何认定的,自首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时,除了基本认定标准,还有一些拓展情况值得关注。比如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也可能被认定为自首。另外,单位犯罪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也可视为单位自首。自首认定情况复杂,实际判定可能因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若你对自首认定的特殊情形、认定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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