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当事人对于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怎么处理
当事人对租赁房屋装饰装修的处理分以下情形: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合同无效时,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合同解除时,若因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请求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支持;因承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请求赔偿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按照公平原则分担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二、租赁房屋装饰装修纠纷法律上如何解决
租赁房屋装饰装修纠纷可按以下原则解决:
若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已形成附合的,按双方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合同解除时,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可不赔偿;因双方违约导致,根据过错分担;因不可归责双方事由导致,按公平原则分担。
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可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三、租赁房屋装饰装修纠纷法律责任咋划分
租赁房屋装饰装修纠纷法律责任划分需依具体情形而定。若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合同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分情况处理: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因承租人违约致合同解除,残值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因双方违约导致,根据过错分担;因不可归责双方的事由导致,按公平原则分担。若承租人未经同意装修,出租人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当探讨当事人对于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怎么处理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装饰装修费用的承担问题,如果是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在合同解除时,费用分担可能因合同解除原因不同而有差异。还有装饰装修物的归属问题,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且装修未形成附合的,承租人可拆除;已形成附合的,可能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归属。若你在租赁房屋装饰装修方面还有费用分担、归属确定等疑惑,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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