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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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合同诈骗行为中合同效力存在三种不同观点:观点一认为,合同有效;观点二认为,合同无效;观点三认为,系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合同在生活中越来越常出现,不过犯罪人员利用合同诈骗的手段也越来越多,我们知道,合同一旦签订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律图小编在下文中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合同诈骗行为中合同效力存在三种不同观点:观点一认为,合同有效;观点二认为,合同无效;观点三认为,系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观点一:,其合同有效。理由为: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的效力问题系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问题。合同诈骗罪是因自然人或单位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合同诈骗行为,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其犯罪构成的标准及处罚的标准均由《刑法》来规范和调整。在刑事法律及法院的判决中,均无对合同无效的表述,意即《刑法》是对自然人或单位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评价,是对整个合同诈骗行为而非合同内容所作出的否定性评价。判定一个合同的效力问题,应从民事法律的角度去考虑,从有效合同的三个要件来考察,即

1、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是否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如果合同诈骗罪所涉及的合同内容未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中所规定的情形,则其合同应为有效。

观点二:,其合同无效。理由为:虽然合同效力应由民事法律来规范,合同诈骗罪应由刑事法律来调整,但是如果刑事判决认定自然人或单位犯合同诈骗罪,民事判决却认定其中的合同有效,则会明显存在法律逻辑上的矛盾。刑事判决对自然人或单位利用合同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作出了否定性的评价,民事判决却肯定合同效力,难道自然人或单位因履行合法有效的合同而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可以被说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吗?此时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依据的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连不当得利都算不上,最多是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又怎么因此而要负刑事责任呢?即便是以有效合同的三个要件来看,在合同诈骗罪中,自然人或单位以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为目的,根本无意履行合同,因此,自然人或单位所表示出来的“签订、履行合同”的意思是不真实的,不符合有效合同三个要件中的第二个要件。据此,其合同应为无效。

观点三:其合同系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理由为:合同诈骗罪中所涉及的合同的相对方受到对方的欺诈而与对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给付了对方财物。合同的相对方本身并无过错。此种情形应属《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中提到的民事“欺诈”,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这种情况《民法通则》规定为合同无效,而《合同法》则规定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这样规定更能保护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合同相对方认为撤销合同对其更有利,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相反,如果合同相对方不行使合同撤销权,则合同有效,合同相对方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

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实践中要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可以从合同的三大要件来判断,即合同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愿而订立,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有违反法律的内容以及订立合同双方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满足以上三大要件,该合同应被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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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正确认定诈骗罪
(一)罪与非罪借款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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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书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准确书写姓名。出具借条时一般借款人会署名,这是常识,但是有些人有学名(大名)、乳名(小名)、字、号、绰号,还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借条作为表明双方借贷关系的法律文件,署名应当准确、规范、严谨,严格按照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签署。作为出借人对借款人的署名应当高度重视,一般稳妥的做法是要求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按照身份证上的名字署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
2、明确约定利息。个人借贷一般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有些人碍于情面,对借款是否计算利息含糊其辞,为今后纠纷埋下了隐患。俗话说“亲兄弟,明算帐”,在金钱往来上亲朋好友之间更应当明明白白,这样反而更有利于长久保持情谊。因此,借贷时应当明确借款有偿无偿,有偿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是月息还是年息,利息是同本金一起支付还是提前分段支付。
3、借款期限。借贷双方可以约定还款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期满之日起3年。出借人应当在还款期至后3年内及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以防止因为诉讼时效已满而丧失胜诉权。
4、提供担保。如果借贷数额巨大,为确保借款资金安全,应当要求借款人出具担保。担保有物保和人保两种方式,物保就是借款人用自己或他人(当然要经过同意)的财产担保(一般为不动产),这样就要办理抵押担保手续,比较麻烦。最好使用人保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亲友在借条上签字作保。
5、要求借款人写“收条”而不是“借条”。如果借贷者写的是“借条今借某某人民币×万元,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归还”,借条本身无法证明钱款出借人(债权人)是否已经把钱款实际支付给借款人(债务人)了,借款人是否已经拿到借款了,以后发生纠纷时借贷人有可能会说:“我虽然向他借过这笔钱,他也答应借给我了,但是并没有把钱给我,我一直没拿到这笔钱。”所以,出借人最好要求借贷人写“收条今收到某某借贷给本人的借款人民币×万元”,如此就可以证明出借人已经把借贷人所借款项支付给了借贷人,借贷人已经收到了该笔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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