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如何判断生产有毒食品罪的构成要素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实施该行为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客观要件
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有毒的非食品原料”指的是不能作为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物质。例如,在食品中添加工业用盐、地沟油等。
二、生产有毒食品罪情节严重程度如何判定
生产有毒食品罪情节严重程度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判定。
从危害后果看,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如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等,属情节特别严重,依《刑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像造成轻伤、中度残疾等,属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食品数量和扩散范围判断,若大量生产并广泛流入市场,影响多人,情节严重程度会提高。
生产销售的持续时间和次数也是考量因素。长期、多次生产有毒食品,反映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大,情节更严重。
主观故意也有关键作用,若商家为追求暴利,明知有毒仍故意生产,且手段恶劣、隐蔽,情节会加重。
三、生产有毒食品罪情节严重会面临何种法律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般指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等情形;“其他严重情节”包括生产金额较大等。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了解如何判断生产有毒食品罪的构成要素后,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生产有毒食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这会依据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来判定,不同的情形会对应不同的刑罚。此外,若企业涉及生产有毒食品,企业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这也是需要明确的。如果您对于生产有毒食品罪的构成要素判断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上述拓展问题,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专业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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