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权的确定需区分不同情形。
若因股权转让合同引起纠纷,按照合同纠纷管辖规则处理。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若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以约定地点为履行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若因公司决议效力、股东资格确认等与公司组织行为相关的股权转让纠纷,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若不能确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则以公司注册地为住所地。
二、股权转让纠纷案件适格被告应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纠纷案件适格被告需依具体纠纷情形确定。若因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履行等产生纠纷,合同相对方通常为适格被告。如转让方未依约转让股权,受让方可将转让方列为被告。
若涉及公司不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应成为被告。因公司有义务根据股东名册记载及相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若存在冒名转让股权情形,冒名人是适格被告。此外,若股权转让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转让方和受让方可能成为共同被告。总之,确定适格被告要紧扣纠纷产生的法律关系和责任主体,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适格原告该如何确定
在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适格原告的确定需依据具体纠纷类型判断:
若为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纠纷,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或受让方,认为合同存在无效、可撤销等情形时,可作原告起诉。比如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欺诈签订合同,转让方即可作为原告。
涉及优先购买权纠纷,其他股东认为自身优先购买权受侵害,可成为原告。像股东转让股权未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就有起诉资格。
股权交付纠纷里,受让方已支付款项但未获股权交付,可作为原告要求交付;转让方依约交付后,受让方拒绝配合变更登记,转让方可起诉要求履行。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中,受让方不知股权出资瑕疵,可起诉转让方承担责任,成为适格原告。
当探讨如何确立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管辖权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了解。比如,股权转让合同中若有管辖协议,其是否有效以及对管辖权的影响。另外,若涉及多个被告,不同被告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权如何确定也是关键问题。这些情况在实际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处理中都可能出现。如果您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遇到有关管辖权的疑问,或是对上述拓展问题存在困惑,想进一步明晰其中的法律准则和处理方式,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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