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受贿方式具体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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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行为特征。国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前提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创造了很高的利益,这个利益基本上是超过欲购买的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价值。

新型受贿方式具体有哪些?

近年来,我国对贪污受贿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越来越大,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方式也千变万化,很多具有一定的迷惑性。最近,最高法出台有关司法解释,明确了几种新型受贿。那么,新型受贿方式具体有哪些?下面我们透过本文了解下吧。

一、新型受贿方式具体有哪些?

1、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行为特征

国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前提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创造了很高的利益,这个利益基本上是超过欲购买的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价值。

2、以收受干股的形式收受贿赂的行为特征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贿论处。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以实际获利数额认定受贿数额。

3、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的,以受贿论处。受贿数额为请托人给国家工作人员的出资额。

4、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收受贿赂的行为特征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以受贿论处。

5、以赌博形式收受贿赂的认定问题(只赢不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构成受贿。

6、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授意请托人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没有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以受贿论处。

二、新型受贿的特点是什么?

1、受贿行为隐蔽化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一些市场“潜规则”逐渐演变成新类型犯罪手段,受贿犯罪出现了许多新情况,且花样不断翻新,往往以比较隐蔽的、不太容易识别的、非传统的受贿形式出现。如以低于正常价格购买或者以高于正常价格出售的方式买卖房屋、汽车等大宗贵重物品,由于行为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并非完全无偿占有,手段隐蔽。

2、权钱交易间接化

不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后,往往授意请托人将“财物”等贿赂交付给自己的配偶、子女甚至情人等“特定关系人”。 关于“特定关系人”问题,司法解释明确了特定关系人的范围,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3、市场化特征明显

以合法的市场经济交易形式掩盖非法的行受贿行为,如房车买卖、投资理财、股份经营、薪酬给付等都是常见的市场交易形式,但同时也很容易被利用于权钱交易行为。如行为人以合作开办公司的名义,既没有实际出资,也不参与管理经营,即获取所谓“利润。”还有的未出资而获得股份,凭干股“生利”收贿赂。

综上所述,最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新型受贿的几种形式,包括超低价买卖房屋、接受干股、用亲友名义办公司的等等。这些新型受贿方式隐蔽性强、市场特征明显,查处起来有一定难度。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检察院的监督作用、加强法律建设,运用综合手段来遏制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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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妻子结婚多年了,因为一直想要孩子,但一直没有生育,对这方面不是很懂,请问收养的类型方面,具体有什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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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以收养人的人数的标准,将收养分为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共同收养是指夫妻双方收养子女的行为。如我国《收养法》规定,夫妻不得单方收养子女。单独收养是指收养人为一人的收养,主要是指无配偶的收养(即独身收养)。
(三)私法收养和公法收养私法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民事法律规定实施的收养行为,它直接发生亲属关系的改变或转移。这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收养形式。公法收养是指国家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或社会慈善机构依法收留养育孤儿、弃儿,它不发生法律上的亲属关系转移。严格意义上讲,公法收养不是本章范围之内。
(四)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以收养是否依法成立为依据,将收养分为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依照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成立的收养为法律收养。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当事人以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父母子女关系,但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收养为事实收养。中国有条件地承认事实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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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就是收养的类型方面,具体有什么形式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叔最近惹上了官司,他是我们村上的干部,国家有一个扶贫政策,叔叔可能一时糊涂做了点儿出格的事情,所以我想咨询下新型受贿罪的形式及认定条件是什么?在线等,急!!
[律师回复] 新型受贿罪的形式及认定(客观方面认定)
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具体应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把握受贿罪的客观方面: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如何理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依据现行司法解释而言,应包括下列情形:
首先是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
其次是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第三是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不属于自己主管的下级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的普通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含义不包括《刑法》第388条规定的斡旋受贿罪中“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2)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所谓“索取他人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者勒索财物收取财物。需要注意的是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所谓“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指行为人被动的非法接受对方给付自己的财物,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实现,并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了承诺、实施及实现三个阶段,只要具备上述一个阶段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
(3)数额较大
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没有对数额做出规定,但根据1999年9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在司法实践中,受贿罪的犯罪对象为财物,这里既包括金钱,也包括物品。但进一步明确规定,有法可依,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7〕22号)对以交易形式受贿、收受干股受贿、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受贿、以委托请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啊委托理财的名义受贿、以赌博形式受贿等新型的受贿罪如何计算犯罪数额问题进行了明确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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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受贿罪的具体概念是什么
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主体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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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们公司最近要生产一批货物,是急单,但是机器不够,想跟别的厂家借,想知道大型机械租赁合同范本怎么写
[律师回复]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用_______________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乙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甲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乙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______人,由_ 方负责工资,工资每人每月__________元。 方负责操作手的劳动保险费用和工作时间内的人身伤害事故,操作手在工作中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由 方负担。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按以下第___方式:
  
1、设备租赁按台班计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完好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如在租赁期限内在施工地甲方已完成了生产任务,或甲方与建设方终止了施工合同,甲方按使用时间向乙方交付租金。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结算____________元/月/台,_________元/天/台,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单价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每月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交付一次租金,剩余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
  3.设备的租赁费按工作量结算,工程量单价___,(一次性包死价_____元大写_____整)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_______方负担,退场费由______方负担,甲方应在设备退场前 天通知乙方。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 负担。
  
3、在租赁过程中, 承担设备易损件(如刀头、刀库等)的所有更换费用。
  
4、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使用,甲方应协助乙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和配料费用在____元以下的由 负担,维修费用在_______元以上的由 负担,所付费用以乙方机手签字为准,由乙方负担的部分从乙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
  
5、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停工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的租赁费,如不能在甲方要求的合理的时间内修复,乙方应更换同质设备替代,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故障及零部件损坏,费用由甲方负担。
  
6、在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机手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和规章制度,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全责,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乙方机手不得拒绝甲方要求的连续施工。
  
4、乙方机手应严格、真实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租赁机械施工表,每天将此表交甲方单位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如发现乙方机手虚报工作时间,除扣除虚报的租赁费用外,处以虚报费用3倍罚款,从结算中扣除。
  5.乙方机手消极怠工或工作效率低于平均水平的,甲方可以停付或折扣支付期间的相关费用。
  
八、甲方的基本责任:
  
1、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交纳租金。
  
3、甲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甲方全部负责。
  
3、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或停机。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
  十
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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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法条具体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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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受贿罪多少判刑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具体而言受贿罪多少判刑,本文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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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你好,我的叔叔因为受贿被抓了,我婶婶让人咨询一下最新受贿罪立案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谢 谢
[律师回复] 受贿罪量刑时主要根据刑法383条和386条,2015年刑法修正案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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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请问反商业贿赂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格式是什么?简单分析一下,我要学习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以下就是反商业贿赂协议书格式:
 甲方(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及保持良好商业风纪,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定义:
  以下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1.
1、收受业务相关单位及人员提供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卡、有价证券如购物卡、提货单、娱乐场所会员卡、打折卡、代币券。
  
1.
2、收受业务相关单位及人员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或借用录像摄像设备、家电设备、健身器材、汽车、住房等实物。
  
1.
3、收受业务相关单位及人员提供的的包括但不限于宴请、娱乐消费、旅游、国内或国外考察等形式的消费。
  
1.
4、收受业务相关单位及人员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以朋友名义提供各种回扣、好处、活动抽奖、赌博中故意输钱、性贿赂等其他任何形式商业贿赂。
  以下行为不属于商业贿赂:
  
1.
5、基于商业礼仪、赠送市场价为¥200元以下的小礼品、地方特产;
  
1.
6、基于商业接待礼仪,提供工作餐、住宿、交通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工作方便。
  
二、甲方权利义务
  
2.1 如发现乙方有上述
1.1至
1.4条行为,甲方可视情节严重,对乙方给予书面警告、承担违约金、解除劳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等处理,以上惩戒措施可同时适用。
  
2.2 有义务监督乙方业务行为,保持公司良好商业风纪。
  
2.3 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等部门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理工作。
  
三、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不得出现
1.1至
1.4条规定的商业贿赂行为。
  
3.2 乙方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有权就获悉的商业贿赂行为向公司或国家有关部门举报。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4.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反商业贿赂承诺,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元);
  
4.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4.
2.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项目、计划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减少的金额,以及因商业贿赂行为导致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4.
2.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的50倍。
  
4.
2.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
2.
4、因乙方违约行为违法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甲方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其他
  
6.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6.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6.
3、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款的理解无异议。
  (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 ___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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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的具体方式会有哪些
行贿的具体方式会有索要贿赂方式,就是利用自己工作上的便利,跟前来办事的人员要取钱或者是金额比较高昂的东西,才给别人处理事情;还有一种就是受贿,别人来办事,会给办事人员带一些金额比较大的东西,来办理一些不合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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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套路贷属于新类型犯罪犯罪,具体有哪些特征
[律师回复] “套路贷”看似是民间借贷纠纷,实则涉及诈骗、敲诈勒索等多项刑事犯罪。“套路贷”犯罪选择的作案目标,一般是一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生活作风上有问题或暂时遇到困难、急需用钱,自己或父母名下又有房产等大宗财产的群体。一旦选定目标,被告人便会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各种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然后有意制造银行流水痕迹,造成被害人已取得合同上标明的全部款项的假象。此时,被告人往往会保留相应证据,以便日后打官司。之后,他们会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要求偿还虚高借款。在被害人无力偿还时,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或个人,或扮演其他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进行“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到这一步,被害人需还款的金额已是最初借款金额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被告人便采用非法拘禁、堵门砸窗等手段,软硬兼施索债,或提起虚假诉讼,要求被害人按签订的借条、合同还款,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由于被告人手中握有较为完整的证据,而被害人往往空口无凭。从单一案件来看,有可能会支持放贷者,因为它确实很像借钱后无力偿还的民间借贷纠纷。”上海高院表示,这些案件反映出当前“套路贷”犯罪的五大基本特征: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上海将在四个方面从严惩治“套路贷”:定罪上从严、犯罪数额认定上从严、犯罪组织认定上从严、量刑上从严俗话说的好:只有千年做贼,没有千年防贼,要从根本上断绝这类案件,就得加重刑罚,让人不敢犯罪。28日上海宝山、静安、奉贤分别对4起涉“套路贷”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分别判处17名被告人16年至2年有期徒刑,并处34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罚金及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其中,对为首者、起意者、策划者及积极参与者,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在17名被告人中,有3名主犯被判处刑罚10年以上,最重的为有期徒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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