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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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宅基地是可以买卖的,但是不可以自由的买卖,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农村宅基地的买卖。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在农村自己组织内部之间进行转让,但是不可以向非农村的组织成员转让。

2024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现在随着城镇化建设,许多城市的宅基地已经不存在了,但在农村还保留宅基地,不过,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大批的农民离开农村,开始城市化生活,宅基地在家里被闲置。因此,许多人都想卖出宅基地。宅基地可以买卖吗?下面小编为你解答有关宅基地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二、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当然是可以买卖的。不过要遵循一下条件: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宅基地生意必须在本团体内部成员之间进行生意,禁止户口是城市或非本团体安排人员进行购买。想购买就需求将户口迁入本团体安排内才行。如果宅基地转让给乡镇居民或非本团体安排人员的,将不受法律保护!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则:宅基地应严厉遵从“一户一宅”的规范。因而卖方在卖出前应仅一处宅基地,买房在购买后也应仅一处宅基地,否则生意无效。《宅基地使用证》、《团体土地建造使用证》是农人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不可少的重要凭据。因而,当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后,必须及时按照规则进行检查、同意,完结主体改变,在房子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挂号手续,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进行主体改变,做到合法有用,这样才受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关于“宅基地可以买卖吗?”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明白了,但有很多的限制,大家在进行宅基地买卖及转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就是无效的。如果在今后宅基地买卖过程中遇到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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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150.4平方米。具体位置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包括:甲方现有所在宅基地的一切建设设施及水电户口等。终身归乙方享有。
二、保证此宅基地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三、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预付人民币贰万元,剩余款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及相关手续后交付给乙方。
五、宅基地交付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六、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________万元,并偿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
七、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宅基地使用证和相关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宅基地不能过户或无故进行交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壹拾贰万元。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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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我在农村有一宅基地,我想将它卖了,请问宅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
《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
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解决方法:转让时,购买者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如果宅基地数量超标,以后进行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超过部分需归还集体经济组织。
以上便是“宅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的相关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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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买卖合同
甲方身份证。乙方身份证: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有一层的房产所有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1、甲方同意将位于 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有一层房产有偿转让给乙方。2、该宅基地四邻。3、双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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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有哪些风险,宅基地买卖风险分析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买卖时有哪些风险 1、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深圳常见的是“两证一书”,即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现在关外买卖的农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 在实践中,还有村民和合作方使用早已过期的证书、或者是超过证书规定面积私下加建的,这些都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这种风险非常大,可能被拆除,将来拆迁,政府也可能不给予补偿。如果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证书(绿本),表明政府对产权人的权利是认可的,一般不会是违法建筑。 2、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国土局的作法,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农民房买卖的现象在深圳特别是关外还比较多,只要原先的买房人没有异议,买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由于农民房没法过户,因此,即使买房一直在居住,但这个房产其实一直是原建房人的房产。 3、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理由是农民房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关于农民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个在理论上还有不同看法,有认为有效的,也有认为无效的。 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买房人是本地集体组织户口的村民,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如果买房人是城镇户口居民或者非当地户口的村民的一般认定合同无效。
我一个朋友他爸爸给他留了一块宅基地,他现在打算把那块地给卖掉,咨询下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甲方(出让方): 性别: 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乙方法人: 性别: 地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自己名下的宅基地(含宅基地地面房屋大房2栋、厨房1栋)转让给乙方,在取得宅基地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就此转让事宜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位于 县 镇 村的宅基地永久性转让给乙方 ;该宅基地面积共(大写)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主)、年限: 永久性 、
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宅基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出让宅基地地界址图》。
1、本协议项下出让宅基地的用途为 。
2、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将出让宅基地(含宅基地地面房屋大房2栋、厨房1栋)交付给乙方,甲方同意在交付宅基地时付清钱款。
二、该宅基地的附属设施同时转让,附属设施包括:
三、甲方对该宅基地状态陈述和承诺如下:
1、保证对该宅基地有处分权;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全部共有权人对转让该宅基地的一致同意;
2、该宅基地抵押状况为: 无 。
3、该宅基地的使用状况为 正常使用、无纠纷 。
四、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五、乙方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协议时一次性现金或支票全额支付 。
六、甲方保证已取得宅基地全部共有人同意,并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将宅基地批准手续(或房产证)原件交乙方,宅基地交付时间: 年 月 日,宅基地批准手续(或房产证)原件交付时间: 年 月 日。
七、甲方需将宅基地批准手续原件(房产证或者批准建房证等)交给乙方保管。乙方新建房屋,甲方需配合办理相关报批申请。
八、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宅基地的相关变更手续。
九、甲方确保乙方对宅基地有合法权利。转让宅基地如遇拆迁或其他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物及土地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配合办理相关补偿。
十、转让完成之后,甲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反悔。如果甲方反悔,
导致乙方丧失对该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地上物及土地升值的赔偿,具体包括如下:
1、甲方全部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费及利息(按当时银行贷款利息);
2、乙方已建的房屋,应按市场价予以补偿;
3、对于土地应按照区位补偿予以补偿乙方;
4、如甲乙方发生诉讼,甲方需赔偿乙方全部诉讼费用。

一、 本协议一式二份,各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县 签订。
附件:出让宅基地四至协议 、出让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公章)
法人: (签章) 年 月 日
丙方(现场见证人): (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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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买卖手续
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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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把我们家的宅基地给卖掉,但是现在不知道能不能行,咨询下深圳宅基地买卖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一)宅基地使用权连同房屋所有权转移应符合一定条件
1、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因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地管理脱节,有些当事人在进行变更登记时,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从而使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陷入被动。还有的当事人在买卖时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既没有进行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又没有完成宅基地的变更登记。严格地说,此类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2、受让人主体资格应受限制
宅基地分配制度的福利性必然产生权利主体的身份特定性与权利取得的受限性,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是,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应当有所限制。即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因为一旦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让主体便不再符合法定的条件,除非转让时,该受让人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原则上仍遵循“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明确了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原则。因此农民买卖房屋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时,还应当满足宅基地标准的限制。当取得宅基地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应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标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超过部分归还集体经济组织。实践中还有对超标部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对收回宅基地上的房屋给予适当补偿的做法。
(二)上述条件不应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1、是否办理过户登记不影响买卖合同效力。
有观点认为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关于此类合同在订立前后应当办理申请、审查、批准和登记手续的规定,因此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其理由是,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土地登记规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变更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不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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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即小写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买卖宅基地房屋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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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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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买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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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是个商人,全国各地的跑,前段时间由于业务需要,要在上海常住,岳父在上海看中了一套宅基地,想要购买,于是想问上海宅基地房屋买卖,可以买卖吗?
[律师回复] 可以。根据《上海高院关于审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原则意见》沪高法民—[20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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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 同认定为有效。
二、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 同有效。
三、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 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四、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 完毕,且购房人已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对合同效力暂不表态,实际处理中应本着 尊重现状、维护稳定的原则,承认购房人对房屋的现状以及继续占有、居住、使用该 房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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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变卖后,还能申请宅基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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