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工伤认定资料需要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冯晓辉律师
冯晓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0万+人
专家导读 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信阳工伤认定资料需要哪些?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赔偿,首先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工伤认定,那么,河南信阳工伤认定资料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这个问题做个解答。

一、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遭受工伤事故的职工应根据伤害发生时的具体情况,首先判断自己是否属于工伤,然后准备好相关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以电话和书面形式向劳动和社保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审核后,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拿到是否认定申请的决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信阳工伤认定资料需要哪些?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3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3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1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7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5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5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6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1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2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4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1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8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4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5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贵阳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我国对相关的工伤者进行相应的保护,主要是对我国的劳动者进行相关保护。我国的劳动者在进行这类申请时,需要携带工伤申请报告和个人工作证明。下面小编就贵阳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资料,这类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贵阳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贵阳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和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职工居民身份证;
(五)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依法设立由市社会保险、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作。常设办事机构为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设在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日常工作。
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二)市、区(市、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结论;
(三)工伤职工原始病历、治疗资料、诊断及结论,患职业病职工的职业病病历和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
(五)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因工或患职业病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辅助器具配置的确认,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其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其鉴定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
一年后复查鉴定,终结鉴定(再次鉴定)、旧伤复发的确认或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辅助器具配置不服而申请再次确认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认定工伤前,先由用人单位垫付。认定工伤后,对已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的市或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继续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与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职工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8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贵阳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贵阳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贵阳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和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职工居民身份证;
(五)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依法设立由市社会保险、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作。常设办事机构为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设在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日常工作。
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二)市、区(市、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结论;
(三)工伤职工原始病历、治疗资料、诊断及结论,患职业病职工的职业病病历和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
(五)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因工或患职业病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辅助器具配置的确认,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其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其鉴定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
一年后复查鉴定,终结鉴定(再次鉴定)、旧伤复发的确认或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辅助器具配置不服而申请再次确认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认定工伤前,先由用人单位垫付。认定工伤后,对已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的市或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继续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与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职工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贵阳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贵阳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什么资料问题解答如下,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和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职工居民身份证;
(五)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依法设立由市社会保险、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作。常设办事机构为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设在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日常工作。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贵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二)市、区(市、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结论;
(三)工伤职工原始病历、治疗资料、诊断及结论,患职业病职工的职业病病历和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
(五)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因工或患职业病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辅助器具配置的确认,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其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其鉴定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
一年后复查鉴定,终结鉴定(再次鉴定)、旧伤复发的确认或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辅助器具配置不服而申请再次确认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认定工伤前,先由用人单位垫付。认定工伤后,对已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的市或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继续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与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职工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资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等。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主要有: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书,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按法律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如何认定阴阳合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阳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阴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 阴阳合同出现的原因: 签定“阴阳合同”大多数是为了避税,即在房屋买卖关系中,由双方签订向有关部门备案的那一份合同,虽然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这一份合同的是在于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的方式,欺骗登记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金的目的。 阴阳合同的效力: 阴阳合同的做法客观上损害了国家利益,违反了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因而是无效的,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阴合同”具有合同的效力,可以成为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但是这一做法却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如何判定该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在因“阴阳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全面,因为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时签订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的话,这时就会难以认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对阴阳合同的认定: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5、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6、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阴阳合同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阳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阴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 阴阳合同出现的原因: 签定“阴阳合同”大多数是为了避税,即在房屋买卖关系中,由双方签订向有关部门备案的那一份合同,虽然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这一份合同的是在于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的方式,欺骗登记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金的目的。 阴阳合同的效力: 阴阳合同的做法客观上损害了国家利益,违反了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因而是无效的,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阴合同”具有合同的效力,可以成为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但是这一做法却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如何判定该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在因“阴阳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全面,因为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时签订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的话,这时就会难以认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对阴阳合同的认定: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5、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6、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信阳工伤认定资料需要哪些?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