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执业概况
吴天成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32xxxxxxxx192257,自2020年开始在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他是该律所股权与财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合伙人律师,服务地区为苏州,联系地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65号。执业以来,吴律师年均承办案件近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
专业领域覆盖
吴律师的核心执业方向聚焦于疑难执行案件代理,尤其擅长处理已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通过财产线索深度挖掘、执行程序合法性审查、执行异议与复议等法律途径,帮助当事人重启执行程序,以实现债权清偿。其业务范围广泛,包含民事诉讼领域的离婚、继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商事诉讼方面的合同纠纷、股权争议、债务清偿等;刑事辩护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的辩护与风险防控;以及行政诉讼中的政府法律事务及行政争议解决。
复合型知识优势
吴律师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还通过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这种将法律、财务、税务等多学科知识相融合的能力,使他在处理涉及公司股权、合同架构、资产重组、财税合规等复杂案件时,能够精准识别风险点,提供更具战略性的解决方案。在商事合同纠纷、企业债务执行及经济犯罪辩护等方面,他的这一独特优势表现得尤为突出。
企业服务经历
自2019年起,吴律师就参与某大型国企的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起担任团队负责人继续为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截至目前,他已累计服务企业客户超百家,服务内容涵盖合规管理、合同审查、纠纷处置、执行回溯等多个层面。他尤其擅长从企业运营与财务角度切入,为企业提供务实可行的风控与争议解决策略。
股东责任穿透案
在近期的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中,卢某持有对某公司的生效债权判决,但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因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吴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局限于原生效判决的执行框架,而是深入梳理该公司的资本结构与历史沿革,将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张某与该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债权人有权请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终,在清晰的法律规定和充分的证据面前,被告方在庭审前置程序的压力下主动和解,全额归还了卢某拖欠已久的本金,高效解决了纠纷。
股东身份认定案
在另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中,某有限公司将朱某、刘某、肖某等股东诉至法院,主张其因未履行出资义务需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庭审中,肖某以“工商内档中并非本人签字”为由抗辩,试图否认股东资格与出资责任。然而,其本人在认缴出资时提供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成为关键证据。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资格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身份证的有效使用可佐证股东身份及认缴承诺。吴律师抓住“身份证有效期”这一关键时间节点,揭示肖某在认缴阶段主动提供身份信息的事实,有力反驳其事后否认股东身份的主张。最终,法院依法认定肖某的股东资格,判决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庭审实战表现
吴律师在近百起年均承办案件的庭审中,以犀利的庭审表达和严密的逻辑著称。他善于在对抗性程序中抓住关键细节,灵活运用法律与证据维护当事人权益。同时,他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能够清晰分析案件风险与利弊,帮助客户理性决策,多年来获得广泛好评。
执业理念坚守
吴律师秉持“专业为本,责任为纲”的执业理念。他坚信法律服务的价值在于真正解决问题,无论是个人案件的权益争取,还是企业客户的复杂需求,他始终以专业能力为根基,以客户利益为核心,在每一个环节中追求极致。其承办的多起执行难案、合同纠纷及刑事辩护案件,均通过细致策略与坚定推进,实现了超越预期的结果。
执业信念践行
吴天成律师有着“法律不应停留在文书,而应在执行中实现正义”的执业信念。在他处理的众多案件中,都努力将法律条文落实到实际的执行中,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面对复杂的执行难题,还是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他都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这一信念。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他也将继续秉持这一信念,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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