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要是能证明对方有重大过错,在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方面可就占优势了,所以很多人打离婚官司都想弄清楚,到底哪些情况算重大过错。其实啊,法律上对于重大过错是有明确规定的,可大部分人对这些规定一知半解,导致在离婚官司里,想争取更多权益却不知道从何下手。下面咱就详细讲讲哪种情形属于重大过错。
一、重婚行为构成重大过错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里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重婚是领取了两个结婚证,事实上的重婚则是虽未再次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小明在已经和小红结婚的情况下,又和小美登记结婚,这就属于法律上的重婚;要是小明没和小美登记,却与小美对外以夫妻宣称、共同生活多年,那就是事实上的重婚。重婚严重违反了婚姻中的忠诚义务,毫无疑问属于重大过错。在离婚官司中,如果能证明对方重婚,无过错方不仅可以在财产分割上获得倾斜,还能要求损害赔偿。
二、与他人同居也属重大过错
与他人同居和重婚有点区别,同居并不一定是以夫妻名义,但也有较长时间的、相对稳定的共同生活。比如小张在婚姻存续期间,和小李在外面租了房子长期共同居住。这种行为破坏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基础,给无过错方带来了精神上的伤害。所以在法律上,与他人同居被认定为重大过错。当出现这种情况,无过错方在打离婚官司时,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比如租房合同、邻居的证人证言等。
三、家庭暴力被认定为重大过错
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上的暴力伤害,还包括精神上的暴力侵害。像丈夫经常对妻子拳打脚,或者长期对妻子进行辱骂、恐吓,造成妻子精神上的折磨,都属于家庭暴力范畴。遇到家庭暴力,受害者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比如及时报警,并要求警察做好笔录、去医院进行伤情鉴定等。在离婚官司里,这些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明对方存在重大过错的有力证据。无过错方不仅可以在财产分割上争取更多,还能就身心受到的伤害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算作重大过错
虐待是指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遗弃则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拒绝扶养的行为。比如一方长期对家中的老人不管不顾,不提供生活费用和基本照料,这就构成了遗弃。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严重违反了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扶助的义务,是法律所不容的重大过错行为。在离婚官司中,一旦被认定存在这种情况,过错方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会受到不利影响。
离婚官司结束后,可能还会面临财产执行难、抚养费支付纠纷、探视权受阻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就会像个紧箍咒一样,一直困扰着当事人。如果你在离婚官司相关问题上有疑惑,或者在后续遇到难题,不妨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制定方案,帮你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切实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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