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在夏天顶着烈日工作,是十分辛苦的,为此,快递公司会向其发一笔高温补贴,这是工资的一部分。通常,公司在发工资的时候,会一并发这笔钱。而按照税法有关规定,职工的工资属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项目。那么,高温补贴可以税前扣除吗?下面我们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高温补贴可以税前扣除吗?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条件是什么?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三、职工中暑的话是否属于工伤?
此外,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深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企业不发高温费怎么办?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通过本文,小编给大家回答了高温补贴可以税前扣除吗。按照规定,高温补贴属于职工的津贴范畴,属于工资总额的构成部分,因此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惯例,公司在发放高温补贴之前,就连同工资一道进行了税前扣除,职工拿到的高温补贴是实实在在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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