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单位出租房屋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

最新修订 |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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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要缴纳。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关于对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应否征税问题,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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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土地所处位置以及土地面积大小,向土地使用人征收的税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于公共设施、福利用地,交通运输和农林生产等用地,免予征收土地使用税,那么,如果上述这些免税单位出租房屋土地使用税还需要缴交吗?

一、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二、免税单位出租房屋土地使用税的缴交规

1、《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文件的第一条明确规定:关于对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应否征税问题。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如果说是有租使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享受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用地仅指国家规定的免税单位自用的土地,而免税单位将征税范围内的土地出租,无论承租方是否为免税单位,出租方均应依照税法规定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第10条明确规定:关于免税单位自用土地的解释: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地。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以上单位的生产、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综上所述,关于免税单位出租房屋土地使用税是否还需要缴纳的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答,首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免税单位免予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土地必须是自用土地,如果是出租自用以外的其他土地,则必须缴纳土地使用税,其次,如果免税单位出租的是免税范围内的土地,那么被出租土地不再属于自用土地的范畴,依然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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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缴土地使用税么,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先是土地税源信息采集,再进行应税信息维护,最后系统根据应税信息情况智能化生成本期应补(退)税额,纳税人确认后完成申报并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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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房缴纳土地使用税需要吗,减免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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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房属于国家减免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内,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但是最好还是到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询问为佳。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用地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发展农、林、牧、渔业生产和鼓励整治土地,改造废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纳城镇土地使用税5至10年,具体免税期限由各地自定。
为体现国家产业倾斜政策,支持重点产业的发展,国家对核能、电力、煤炭等能源开发用地,民航、港口、铁路等交通设施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特点,划分了征免税界限,给予了政策性减免照顾。除上述免税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因难,需要定期减免税的,由省级财政税务机关审批,或审核后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征收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
1.5元至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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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元至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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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税收作用
目前土地使用税只在镇及镇以上城市开征,因此其全称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土地使用税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使企业能够节约用地[2]。
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作用具体包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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