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抚养费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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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一十二条进一步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此外,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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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离婚案件层出不穷,父母离婚了,苦的还是孩子,如抚养双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夫妻双方因为孩子抚养费纠纷从而闹上法庭,比如没有依法给抚养费或是长期拖欠抚养费等等。那闹上法庭了,起诉抚养费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一、起诉抚养费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进一步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此外,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当然,拘传的适用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

拘传的对象必须是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拘传前必须经过两次合法传唤;

被告拒不到庭须是无正当理由。

此外,拘传执行前,须告知被拘传人拒不到庭的后果并对其进行教育,如其仍拒不到庭,才能执行。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3、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二、诉求抚养费的原告应该是谁?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仪;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该条第2款又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由《婚姻法》的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抚养费纠纷案件又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

(1)由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由未成年子女向父母一方或双方提出额外的抚养费请求。也就是说,根据实际情况,未成年子女可以是原告,未成年子女父母的任何一方也可以是原告。

综上所述,如起诉抚养费原告不出庭怎么办这个问题,可能多方面的原因,如工作关系不能准时抽出时间,如情绪不稳定各种原因,这个时候就应该根据法律途径解决方案,找出解决方案,及时解决起诉抚养费问题,以降低孩子的心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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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变更抚养权,原告不出庭,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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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果对方出示的证据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你可以予以反驳。
2、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您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变更抚养权。
3、探视孩子的问题:您双方离婚,虽然您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您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对方应该予以协助。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您可以与对方协商探视孩子的时间、地点、方式等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官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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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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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吗 原告不出庭有哪些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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