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普通老百姓对于金融领域的一些事项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很多人对于金融犯罪实施主体比较陌生,对此他们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构成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构成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包括哪些?
金融诈骗罪的主体,由于金融诈骗罪形式多样,方法各异。所以,金融诈骗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其中,以募集资金、贷款、票据结算、金融凭证结算、信用证、信用卡使用、有价证券交易、兑付的形式进行诈骗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以保险索赔形式进行诈骗的则是特殊主体,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单位犯罪的主管人员,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的亦以共犯论处。
贷款诈骗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单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下列三种犯罪不能由单位构成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金融诈骗罪具体包括集资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金融诈骗罪是刑法分则中的一类犯罪而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金融凭证诈骗罪,其他金融诈骗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这五罪的主体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纯手打。保险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求采纳。其中集资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
作为单位犯罪主体的单位,在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个独立的实体。例如一个国家机关或者一个企业,因其实施了犯罪行为而构成单位犯罪。那么,单位的附属机构能否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呢?这里所谓单位的附属机构包括单位的分支机构和内设机构。
二、金融诈骗罪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主体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以及保险诈骗罪等5个罪名。 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但金融诈骗犯罪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诈骗犯罪。刑法将其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除了要分解诈骗罪这个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为了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首先可以告诉我大家的是我国金融领域的犯罪是有多种多样的,因此在金融领域犯罪的实施主题它既包括一般主体也存在着一些特殊主体,一般主体就是包括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当地比较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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