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的三大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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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4、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5、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6、审判公开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三大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我国有一部分公民,容易把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我国的刑法相混淆。要知道,刑事诉讼法和我国的刑法其实是两部法规。具体的要求和规定都是不一样的,但是不管怎样,我国立法人员在制定这两项法规的时候都是有着相关的立法原则的。下面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的三大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法的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五)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六)审判公开原则

审判公开原则的例外情况包括4种:

①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②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③14周岁以上不满l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④16周岁以上不满l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但是,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八)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九)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

(十)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起诉的;

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一)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

二、刑法的三大原则为:

1、罪刑法定原则。依据为《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据为《刑法》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据为我国《刑法》第4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要知道,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可不只包括三大原则。我国的刑诉法的原则一共有十一条,分别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着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我国司法体系互相制约,互相配合的原则,审判公开原则,依法追究外国人的刑事责任的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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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的三原则是什么?
《公司法》的三原则是:资本的确定、资本的维持、资本的不变这三个原则。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公司的经营等各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围绕三个原则展开的,这三个原则对于维持公司的合规经营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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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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