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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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天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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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跨越30天从最后交付日期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付出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持续实施 2跨越30天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了就退全款加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持续实施则比例为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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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购买期房的时候才比较容易出现逾期交房的情况,也就是说在开发商承诺的时间到了,但却没有实际向购房者交付房屋,这样的情况显然是对购房者利益的一种损害,此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那一般逾期交房违约金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是多少

实践中如果商品房逾期交房,一般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来计算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违约金,二是已付房款利息。以下是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逾期交房违约金可以折抵物业费

逾期交房违约金是不能折抵物业费的,首先,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抵。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法律关系,是不同的合同主体。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与“物业管理费”不能相互抵消。

其次,对于“债务转移”应签订协议。《合同法》第84条规定了合同转让中的“债务转移”行为,即“债务人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也就是说,开发商对买受人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的债务,如果转移给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即折抵一至两年“物业管理费”,要经债权人———购房人同意。

要是开发商出现了逾期交房的情况,此时作为购房者可以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书中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此时不是一出现了逾期交房的情况,马上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具体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上文中作出了介绍,按照《合同法》中的要求,一般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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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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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违约金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开发商逾期违约金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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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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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违约金吗
若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产生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您可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对于开发商的开发资质而言,其审查和发证均由各个地区的房屋管理局负责办理;而对开发商日常运营的合法性监管则属于各大市级及县级的工商管理局职权范围;至于税收方面,不管是国税或地税都将对开发商严格执行税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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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影响开发商不断降低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比例的因素有很多。一般开发商都有一个工程进度表,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气、资金等,一旦工程进度不能按时推进,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增大的话,开发商势必会降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以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损失。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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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计算,违约金是多少
[律师回复] 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影响开发商不断降低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比例的因素有很多。一般开发商都有一个工程进度表,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气、资金等,一旦工程进度不能按时推进,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增大的话,开发商势必会降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以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损失。
房产商逾期办证违约金如何算
[律师回复] 对于房产商逾期办证违约金如何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60日内办理《房地产权证》,可顺延180天,若在延长期限内仍未办理,则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计算基数以合同总价20%计算。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开发商因自身原因逾期交房后违约金的计算,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约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不办理房产证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属于商品房出卖人的原因造成逾期办证的,才能够认定出卖人构成逾期办证违约责任。在确定是出卖人原因的前提下,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界定了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几种情形:
(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
房产商逾期办证违约金问题是很多购房者都需要了解的内容,只有了解清楚相关的规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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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吗
若房地产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诱导购房者购买,属于欺诈行为。购房者有权在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购房契约,要求返还定金或首付款,并可要求开发商赔偿经济损失。超过五年未起诉,撤销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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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协商还款再次逾期多久算违约
[律师回复]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欠了贷款还不起了,逾期后利滚利更加还不上,就会和贷款机构协商还款,成功后双方会重新签订一份借贷协议,贷款人要按照新协议上的约定来按时还款。那么,要是协商还款再次逾期多久算违约?这里一起来看看。
协商还款再次逾期多久算违约?
贷款协商还款虽然重新签订了借贷协议,但是大都也不会有宽限期的,新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则是每个月还款期限,最迟必须在当天24点前把钱打到指定的还款账户里,钱到债清,超时到账或者未还款,都会视为再次逾期,会按照逾期处理。
打个比方,要是协商还款重新签订的合同上表明还款日是每月5号,只要合同上没有提出有宽限期,欠款人就必须在5号当天24点前把当期应还的欠款打到还款账户里,要是超过24点再还或者是没还,欠款人就会再次逾期。
协商还款再次逾期后果严重!
协商还款一般是把之前的所有欠款重新进行分期还款,期间是不会再产生利息的,不过欠款人需要每期支付部分分期手续费,虽说不免费,但至少不会出现利滚利的情况,每期按时还款就不会有其他费用。
可一旦协商还款再次逾期了,违约后停止的利息又会重新收取,还会产生新的罚息、违约金等,关键是贷款机构不会再给二次协商的机会,催收会直接要求欠款人一次性偿还包括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在内的所有欠款,否则就可能会去起诉强制执行了。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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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逾期多长时间不算违约,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是按日计算的,开发商每逾期一日并产生一日的违约金,违约越久,违约金总数会越多。在诉讼时,开发商会援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
  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要分情况处理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这里提醒业主,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你的经济损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场租金作为参照),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如不幸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业主立即退房,如开发商负债已经超过其资产,业主还可以向申请开发商破产,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业主的利益。
没签购房合同算谁违约,开发商逾期交房是否属违约?
[律师回复]
一、没签商品房购买合同算谁违约商品房认购合同的关键是定金的问题,而定金的问题主要出在如果违约了定金如何处理。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按照认购合同的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谈判,最终达成了房屋买卖合同,这时交的预约款抵作房价。如果认购合同中明确了你交给开发商的钱是定金,并且规了定金罚则。这个时候就适用定金罚则处理好了,没什么好说的。这个时候的关键就是判断双方是否违约,是谁违约了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如果认购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并没有对房屋的价格、面积、朝向等具体状况做出约定,而把这些作为进一步磋商的前提。但在约定的时期内购房者又没有就商品房价格、面积和朝向等具体条件与开发商达或一致,从而未能签订购房合同。此时双方都不存在违约的问题,因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了积极的磋商,至于购房合同没有达成,是因为双方未能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那不是认购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二,与前一种情况正好相反,如果认购合同已经对将来要签订的购旁合同的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而购房者不同意依认购合同的条件去签汀购房合同,则购房人应承担认购合同的违约责任,开发商有权拒绝向购芳者返还定金。

三,如果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提出了与认购合同约定不同的条件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合同没有签订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以上三种情况说的是双方都就购房合同的达成进行了磋商谈判的情形,如果开发商或购房者无正当理由没有进行谈判或是虽然进行了名义上的谈判却只是恶意磋商,致使购房合同没有达成的,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谈判义务或者恶意履行谈判义务的一方就要适用定金罚则了。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是否属违约房产销售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这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其附带注解是否明确,这一点购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种含义。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不可抗力”的约定应该说是正确的。但实际在房产交易中,现在有一些开发商却将此条款进行了延伸、扩张。比如有的合同对“不可抗力”做了如下的注解: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其他事故,及售房方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这样的约定显然是卖方对自己的免责范围规定得过于宽松,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售房方不能把开发商因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失误,修改方案延误工期、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动产中的房地产所具有的高价值性,要求合同双方遵守诚实守信原则进行交易。而现实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使得公众在遇到购房问题时陷入被动的境地,比如不签订购房合同或者是约定交房时间时对不可抗力进行约定而免除将来自己的违约责任,而这些不利于对购房者的保护,可购房者也不易发现。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购房者最好请专业律师陪同购房,也可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
房产商逾期办证违约金该如何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60日内办理《房地产权证》,可顺延180天,若在延长期限内仍未办理,则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计算基数以合同总价2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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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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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开发商因自身原因逾期交房后违约金的计算,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约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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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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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办证违约吗
依据法规,业户与开发商签订预售房屋合同应公示登记,双方需按合同履行义务。开发商需按时交房、完成验收手续,业主可获房屋所有权。在债务履行中,存在时间先后次序,任何一方在对方未履约或不符合约定时均可拒绝请求。因此,开发商不能随意追索违约金,需经深入研究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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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产商逾期办证违约金要怎样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60日内办理《房地产权证》,可顺延180天,若在延长期限内仍未办理,则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计算基数以合同总价20%计算。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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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因自身原因逾期交房后违约金的计算,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约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不办理房产证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属于商品房出卖人的原因造成逾期办证的,才能够认定出卖人构成逾期办证违约责任。在确定是出卖人原因的前提下,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界定了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几种情形:
(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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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在没有约定时,则适用本条之规定。
但在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则需要同时考虑《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实践中,常见的约定为已付房款的2-3/万,一般不会涉及增加和减少的问题。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期限。
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违约金计算的起算点,以实际交付日期为止算点。这里的实际交付日期有两种情形,其一是具备交付条件的前提下,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其二是在不具备交付条件的前提下,以具备交房条件并且实际发生交付的日期为准。
第二种仍然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为违约金计算的起算点,以开发商已送达交房通知书中确定的交房日期为止算点。
但这种情况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其一是该商品房已具备交付条件,其二是开发商的通知送达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通知送达形式的约定或法律的相关规定。
关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房屋的法律风险一般而言,拒绝接收房屋的正当理由是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商品房未经过综合验收,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二是商品房存在重大质量瑕疵,而不论该商品房是否经过综合验收和取得证明文件。《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开发商逾期交房,起诉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可是首付款收据丢失,有购房合同,现在法院要求收据复印件,说没有收据没法说明首付款是否足够,这种情况怎么办啊
[律师回复] 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影响开发商不断降低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比例的因素有很多。一般开发商都有一个工程进度表,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气、资金等,一旦工程进度不能按时推进,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增大的话,开发商势必会降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以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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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
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处理策略: 逾期60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三赔偿;超60日可解除合同,退还款项并罚款5%。调整违约金需“谁主张,谁举证”。可协商、投诉或诉讼。消费者可退房并要求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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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开发商逾期交房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该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该条规定确立了违约金数额的调整规则,也就是说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确实可以依据司法手段突破当事人约定将其“削低”,那么具体又是依据怎样的标准来进行“削低”的呢在司法实践中,各个和仲裁机构判断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损失,一般都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相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9条
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标准适当减少。”然而真实情况是,如何认定开发商逾期交房对购房者造成的损失一直以来在司法实践中都是一个难点,因为很多时候无法认定购房者损失,没有一个度,也就无从比较是否过分高于或是过分低于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如果合同中对逾期交房违约金未作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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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是按日算吗
[律师回复] 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不过,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但合同上的违约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根据以上规定,如果房产公司长时间逾期交房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予以增加,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影响开发商不断降低逾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比例的因素有很多。一般开发商都有一个工程进度表,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气、资金等,一旦工程进度不能按时推进,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增大的话,开发商势必会降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以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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