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民刑交叉问题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03
浏览10w+
徐清岑律师
徐清岑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7.1万人
专家导读 1、民刑交叉下,民事程序与刑事程序是否可以并行问题。2、刑事程序是否会确认借贷合同的效力问题。3、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4、善意取得制度在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同样适用。

{ArticleTitle}

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公司的发展也是比较迅速,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经常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况,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公司就会进行集资来解决资金问题,但是也会出现一些非法集资的情况,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而经济损失,那非法集资民刑交叉问题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非法集资民刑交叉问题是什么?

《规定》第五条:“人民法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规定》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发现有非法集资嫌疑的,如何处理?

《规定》第五条“非法集资犯罪”是个学理上的概念,对应的罪名有七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2、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构成犯罪,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并非“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不属于非法集资犯罪。在本条中,人民法院应该注意对特定某一次、针对特定某一人的“民间借贷行为本身”的(非法集资犯罪)刑事违法性进行甄别,整体构成非法集资,单一合同双方基于借款合意的有效。

3、借款人涉嫌犯罪,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应该受理。

二、举证责任分配

《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1、仅有转账凭证的民间借贷案件,原告应该如何举证?原告证明款项交付后,还需要证明双方存在民间借贷合同关系的合意。缺乏其他证据时,应注意 “当事人陈述”也属于一种证据。被告予以否认但未抗辩或者反驳的,按照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法官凭心证可以定案。高度盖然性指法官对事实的确信达到75% 以上。被告进行抗辩、反驳的,被告应该提出合理说明或者提出证据证明,原告应承担继续举证的举证责任。按照实际情况,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动态分配举证责任。

2、被告否认借条上的签字、盖章真实性,但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不利后果由被告承担。原告已经举证,被告否认借条上的签字、盖章的,应该提供检材原件、申请鉴定。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关于非法集资的非法活动,这样的活动设计的人群比较广泛,涉及的资金比较大,经常会严重的影响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在相关的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和处罚,严重者会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非法集资民刑交叉问题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74****68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4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7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6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4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6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5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2****85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8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8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1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1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2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6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6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犯罪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非法集资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哪些?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非法集资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哪些?
10w+浏览2024-02-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的解释。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0w+浏览2024-02-23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非法集资民刑交叉问题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81****4022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34****642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5****9565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