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纠纷多久宣判?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杜天琼律师
杜天琼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51人
专家导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离婚房产纠纷多久宣判?

双方决定离婚后,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包括房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离婚双方之间就房产分割达不成统一意见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诉讼状后,法院受理的话,就要择机开庭审理,组织双方出庭辩论。那么,离婚房产纠纷多久宣判?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离婚房产纠纷多久宣判?

离婚官司可以有一审二审,还可能有发回重审的时候,所以在不同的阶段判决的期限都是不同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因此,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

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所以,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二、离婚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离婚房产纠纷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启动一审程序后,要进行庭前调解,无效的话组织双方出庭,等辩论结束后,择机宣判。民事案件一审的期限是六个月,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至于离婚房产纠纷多久宣判,就得结合具体案件来看,不复杂的话,速度还是比较快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3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9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房产纠纷多久宣判?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6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2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4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6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7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7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41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4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7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0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7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4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3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6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3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施工合同纠纷多久宣判?
施工合同纠纷宣判的时间需要结合案件的复杂程度、人民法院适用的审理程序等因素来综合确定,如果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是简易程序,一般案件会在三个月之内审结;如果案件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之内审结。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律师你好,我家是宣城农村的,今年因为承包土地跟人起了纠纷,请问宣城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在土地承包法实施前后,村委以人地矛盾突出并经大多数村民同意为由对全村土地进行调整,有的村民特别是通过其他方式已承包到较多土地的村民不同意土地调整,在村委将其承包的土地分配给他人后,村民诉求继续履行合同。对于此类案件区别情况,实践中分类作出如下处理:
1、对于参与分地活动的当事人(一般是以抓阄方式分得土地),并且各农户已实际进行了耕种,判定已实际终止原合同,涉及的补偿或者赔偿问题可另行主张,对于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按照法律事实对当事人做出赔偿或者补偿。
2、对于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方拒绝参与土地调整,要求种植原承包地的,在村民未实际耕种前,原则上支持其诉求。但对于全村村民已实际耕种的,要由村委会做出赔偿,赔偿数额一般按照减少土地面积的纯收入与剩余承包年限的积;对于分配的实际土地面积和土地等级并未减少和降低的,如承包方未种植实际分配的土地,请求继续耕种原土地的,亦以合同终止为由不予支持,赔偿数额按照未耕种土地纯收入与未耕种年限二分之一的积计算。
3、对于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纳入了土地调整方案的,承包人参与了土地分配活动的,判定合同终止,参照承包方对土地的实际投入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一般不超过3年的土地纯收益)由村委会给予补偿,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按照违约金补偿。
客观地讲,以上司法处理是存在瑕疵的。按照土地承包法的立法本意,对于以家庭方式承包土地来讲,承包期之内只要承包人不同意调整,除非出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的、依法被征用土地等法定情形,是不允许做出土地调整的,而且即便出现了法定情形也只能做出个别调整。所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纠纷时,发包方调整承包方的土地是不合法的,按照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保护原则,发包方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对于以其他方式承包土地发生的纠纷,只要合同合法有效,承包方与发包方应全面履行合同。如发包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亦应给予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赔偿往往数额较大。但就目前农村的实际状况来讲,特别是对于已实际耕种的情况来讲,如果不做出变通性处理,引发的后果不堪设想。鉴于现实状况,我们选择了以上司法处理方式,这不仅符合当前大多数农民的法律意识,而且对当事人来讲也是可接受的。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的发展,可在适当时机按照法律本意通过判决将此类案件的处理予以确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拆迁纠纷开庭多久宣判?
拆迁纠纷开庭6个月左右宣判,主要就是因为拆迁纠纷,到当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话,那么人民法院是有审理周期方面的限制性规定的,若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需要在三个月时间之内审理完毕。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涉嫌劳动纠纷多久能宣判
劳动纠纷诉讼程序一般六个月内宣判,劳动纠纷的处理是需要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由第三方介入调解,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仲裁结果不服是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的。若是依旧不知道劳动纠纷多久能宣判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纠纷拘留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般只有在行为比较严重的时候才会进行民事拘留,民事拘留的时间法律也有具体的规定,不得超过十五日,表现好的话也可以提前结束。 民事拘留情形有以下几点: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法院对合同纠纷多久宣判?
一般是不会超过三十天的。不管是因为什么类型的合同产生纠纷的,都是属于非常典型的民事纠纷,法院一般会在三十天内做出宣判结果,如果案件复杂的可能宣判的期限会适当的延长。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离婚纠纷已开庭择期宣判含义是什么啊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
1、庭前准备工作。
书记员应先期到达法庭,做好以下开庭前准备工作:
(1)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入庭就坐。检查诉讼参加人出庭情况。如有一方诉讼参加人未到庭的,应立即报告审判长处理。
(2)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出示身份证件。到案前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如确认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简称“专家”)出庭的,还应核对其身份后请其退席,等候传唤。
(3)核实《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通知书》以及诉状等诉讼材料的收悉情况。
(4)公开开庭的,应当检查参加旁听的人员是否适合,是否有现场采访的记者。
如发现有未成年人(经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旁听开庭的,应当请其退出法庭。
如发现有记者到庭采访,应当确认其是否办理审批手续。如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或者摄影;但应当允许记者作为旁听人员参加旁听和记录。
2、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书记员宣布:现在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的具体内容以《法庭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准。另外可以特别提示:全体人员应当关闭手机和传呼机的铃响。
3、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然后引领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待法官坐定后,书记员宣布:请坐下。
如果法官在书记员在做准备工作或宣布法庭纪律时进入法庭的,书记员应中止手头工作,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后,再恢复手头的工作。
准备工作就绪后,向审判长报告庭审前准备工作情况:
(1)出庭的诉讼参加人有:
(2)出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有:
(3)经批准到庭旁听采访的新闻单位及记者有:
最后,书记员报告: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主持开庭。
4、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在书记员已核对诉讼参加人身份的基础上,审判长简单核对即可。
  经征询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经各方当事人确认无异后,即宣布:经法庭当庭核对确认,出庭的诉讼参加人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的庭审活动。
二、法庭调查
1、宣布法庭调查。
主持人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可对法庭调查顺序予以说明:法庭调查一般按当事人陈述、归纳小结、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法庭认证的顺序进行。
2、当事人陈述。
主持人宣布:首先由当事人陈述。
主持人宣布:请原告宣读状或者简要陈述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即指示原告陈述。
主持人宣布:请被告宣读答辩状或者简要陈述诉讼主张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即指示被告陈述。
主持人宣布:请第三人宣读答辩状(状)或者简要陈述诉讼主张(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即指示第三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的内容如果超出诉状范围的,法庭可提示当事人另作补充陈述。当事人未提交诉状或者逾期提交诉状的,法庭应予以说明。
实践中,法庭认为组织当事人宣读诉状确无实际必要的,可以省略“宣读诉状”这一节。
在当事人宣读诉状的基础上,法庭可根据案件的需要组织当事人补充陈述。主持人宣布:现在,由当事人作补充陈述。即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作补充陈述。
法庭应引导当事人针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补充陈述相应的事实和理由。陈述的内容应避免重复。
在当事人主动陈述的基础上,法庭可根据案件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向当事人发问,以理清案情、明确无争议的事实和讼争焦点。主持人宣布:法庭现就案件的事实问题,向当事人发问。
对法庭的发问,当事人应如实进行答问陈述;同时,针对当事人的答问陈述,法庭应当征询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
实践中,如果经过预审,并已组织当事人陈述的,法庭认为再行组织当事人陈述已无实际必要的,经作必要的说明后,即可直接进行归纳小结。
3、归纳小结。
主持人宣布:根据当事人陈述,结合案件的其他诉讼材料,法庭归纳小结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本案的诉讼请求是:。
(2)当事人没有争议事实有:。
在确认之前,主持人可以经征询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各方当事人陈述一致或者都认可的事实,除涉及身份关系,或者涉及国家、第三人的权益,或者与其他证据有冲突的外,经合议庭评议确认后可以直接予以认
定,并当庭宣布:以上事实,各方当事人陈述一致或均予认可,足以认定。并宣告:以上经法庭认定的事实,无须当事人举证、质证。
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或者基本没有争议,且根据当事人陈述即可直接认定全案事实的,经合议庭评议确认后,即可宣布法庭调查结束。
(3)本案诉讼争议的焦点有:。
在确认之前,主持人可以经征询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在各方当事人均确认无异后予以确认。
(4)法庭进一步调查的范围如下。
法庭确定调查的范围时无须征询当事人的意见。法庭调查的范围不以当事人诉讼争议的内容为限;但二者不一致的,法庭应予以释明。
法庭调查的范围主要是案件事实问题。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则属于法庭辩论的范围,但对法律依据的有无以及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等发生的争议,法庭认为需要调查的,也可以作为法庭调查的范围。
法庭调查的范围确定后,法庭还宣布:当事人当庭举证、质证应当围绕法庭确定的范围进行。
三、法庭辩论
  
1、宣布法庭辩论。
  主持人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主持人可以确定法庭辩论的范围:当事人应当围绕各自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主张,就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展开辩论。
  当事人对证据和事实的认定产生的争议属于法庭调查的内容,一般不应作为法庭辩论的范围。
  主持人可以强调法庭辩论规则:在法庭辩论中,辩论发言应当经法庭许可;注意用语文明,不得使用讽刺、侮辱的语言;语速要适中,以便法庭记录;发言的内容应当避免重复。在法庭辩论的过程中,如有违反规则的言行,法庭应予制止。
  主持人说明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分为对等辩论和互相辩论。
  
2、对等辩论。
  主持人宣布:首先由当事人进行对等辩论。随即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进行辩论发言。
  辩论发言一般不宜重复诉状的内容。
  一轮辩论结束,法庭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下一轮辩论;如进行下一轮辩论的,应强调发言的内容不宜重复。法庭根据需要可限定每一轮次各方当事人辩论发言的时间。
  
3、互相辩论。
  主持人宣布:现在进行互相辩论。
  主持人应当告知:当事人要求辩论发言的,可以向法庭举手示意。经法庭许可,方能发言。
  在互相辩论中,当事人未经许可而进行自由、无序的辩论发言或者辩论发言的内容重复的,法庭应予以制止。
  
4、法庭调查阶段的回转。
  在辩论中发现有关案件事实需要进行调查,或者需要对有关证据进行审查的,应当宣布:中止法庭辩论,恢复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结束后,宣布:恢复法庭辩论。庭审活动恢复到中止时的阶段。
  
5、宣布法庭辩论结束。
  在确认各方当事人辩论意见陈述完毕后,主持人即可宣布:法庭辩论结束。
  
四、当事人最后陈述。
  主持人宣布:现在,由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随即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依次作最后陈述。
  合议庭成员应当认真、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一般不宜打断当事人的发言。但其陈述过于臃长,法庭应当予以引导;当事人陈述的内容简单重复多次的,或者陈述的内容与案件没有直接关联的,法庭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制止。
  
五、法庭调解
  
1、宣布法庭调解。
  主持人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调解。
  法庭要把握时机,根据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适时组织调解。在法庭辩论之后,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或者委托的代理
人有特别授权的,法庭应当组织调解。如果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未出庭参加诉讼,而且委托的代理人也没有特别授权的,法庭不能当庭组织调解。庭后有调解必要
和可能的,应当于休庭后组织调解。
  
2、询问当事人调解的意愿。
  主持人征询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的,法庭即可组织调解;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主持人宣布:终结调解。随即宣布休庭。
由于刚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当事人情绪对立可能比较严重。法庭应注意调整庭审气氛,讲究工作方法,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征询当事人调解意愿和
开展调解工作。即使不能当庭调解,但确有再行调解的必要和可能的,应当在休庭后进一步作调解工作。
  
3、组织调解。
  经确认各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的,主持人宣布:现由法庭组织调解。
  法庭调解的一般程序:
  
(1)先由原告方提出调解方案,征询被告的意见。
  
(2)如被告同意原告的调解方案的,法庭予以审查确认;被告拒绝的,则由被告提出新的调解方案,并征询原告的意见。
  
(3)原告同意被告提出的新的调解方案的,法庭予以审查确认;原告拒绝的,法庭可以再进行调解或者终止调解程序。
  
(4)当事人各方提出的调解方案均被对方拒绝的,法庭可以提出调解方案,并征询当事人的意见。
  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法庭经审查确认调解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后,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
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
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调解成功后,审判长宣布闭庭。
4、终结调解。
调解不成,主持人宣布:法庭调解结束。
经合议庭评议认为没有进一步调解必要或可能的,应当休庭评议,及时作出判决。
六、休庭、评议和宣判
1、宣布休庭。
审判长先宣布:现在休庭,然后敲击法槌。
宣布休庭后应告知当事人复庭的时间;如果决定不当庭宣判的,应当告知宣判的时间或者交待:宣判时间另行通知。
2、法官退庭和评议。
决定当庭宣判的,应于休庭后立即进行评议;择期宣判的,应在庭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评议。
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先由承办法官对认定案件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适用法律等发表意见,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审判长作为承办法官的,由审判长最
后发表意见。对案件的裁判结果进行评议时,由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审判长应当根据评议情况总结合议庭评议的结论性意见。合议庭成员应当认真负责,充分陈述
意见,行使表决权,不得拒绝陈述意见或者仅作同意与否的简单表态。同意他人意见的,也应当提出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进行分析论证。
评议后,合议庭应当依照规定的权限,及时对已经评议形成一致或者多数意见的案件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3、法官入庭和宣布继续开庭。
庭审准备就绪,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待法官坐定后,书记员再宣布:请坐下。
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即宣布:现在继续开庭。
4、宣布评议结果。
原定当庭宣判的,但经合议庭评议后未能作出裁判或评议决定不当庭宣判的,审判长应予说明,后宣布休庭。
经合议庭评议,能够当庭宣判的,审判长应宣告:经过合议庭评议,评议结论已经作出。现予宣布。
宣判的内容包括(1)认证结论(先前已宣布的认证结论除外),(2)裁判理由(3)裁判结果以及诉讼费的负担。关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当事人陈述等部分内容,在当庭宣判时无须宣读。
在审判长宣告裁判结果(主文)前,由书记员宣布:全体人员起立。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以及诉讼参加人、旁听人员均应起立。
宣读完毕,审判长敲击法槌;然后书记员宣布:请坐下。
5、征询意见。
 宣判后,审判长依次询问当事人:对本判决(裁定)有何意见?
当事人陈述意见后,审判长不必与当事人纠缠,指示书记员:请将当事人的意见记录在案。
6、交待诉权和说明文书的送达方式。
当庭宣判的,审判长宣布:如不服本判决(裁定),可在判决(裁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书面文本的说明:除判决(裁定)结果外,本判决(裁定)的其他具体内容以书面文本为准。
文书送达的说明。经询问确认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接受送达的,审判长宣告:请当事人于(时间)到(地点)
领取判决书(裁定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来领取的,视为送达。当事人要求邮寄送达的,审判长宣告:法庭将根据当事人确认的地址邮寄送达。邮件回执上注明的
收到或者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7、宣布闭庭。
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现在宣布--闭庭!然后敲击法槌。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
待合议庭成员退庭后,宣布:散庭。诉讼参加人和旁听人员方退庭。
8、审阅笔录的说明。
散庭后,书记员向诉讼参与人交待阅读法庭笔录的时间和地点。能够当庭阅读庭审笔录的,请诉讼参与人阅读并签名。
诉讼参加人认为笔录有误,可以要求书记员更改;书记员不同意更改的,诉讼参与人予以注明或者提交书面说明附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多久宣判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如果采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立案之后的6个月以内进行宣判审结,如果采用的是简易程序,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宣判。因此具体什么时候会宣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物业纠纷调解要多久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纠纷调解怎么做? 一般是约定给付物业费的时间和方式,物业公司约定服务达到什么标准,改善哪些设备等。 物业管理纠纷调解 第一步,申请,即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双方要求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纠纷的,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征得当事人同意,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主动调解矛盾纠纷。 第二步,受理,即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认为属于重大、复杂案件的,建议当事人向街道(乡镇)或区(市)县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当事人坚持在社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受理。 第三步,调解,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收到当事人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调解范围的,应予调解,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结案;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未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讼,并出具相关证明。 第四步,履行,即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离婚房产纠纷多久宣判?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