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私房买卖价格该怎么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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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

城市私房买卖价格该怎么确定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房屋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就包括了公房和私房,作为私房自然允许所有人自由的进行买卖。但此时确定城市私房买卖价格就是很重要的了,很多时候私房都是属于二手房,在价格的确定上面就显得比较麻烦。那一般城市私房买卖价格该怎么确定呢?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城市私房买卖价格该怎么确定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1992年建设部颁发的建发《城市房地产市场估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1992年10月1日起,凡城市规划区内涉及国家征收税费、由政府给予当事人补偿或赔偿费用的房地产买卖、租赁、赠与和拆迁补偿,其估价必须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估价机构承办。凡违反上述规定,未经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交易立契手续,房产产权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产权转移变更手续。

根据上述规定,私有房屋的买卖必须委托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估价机构进行估价。估价机构根据房屋面积、结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使用情况、所处区域城市规划现状及发展前景、房地产市场行情及房屋和附着物质量等级等进行估价。估价机构的估价结果是国家计征私房买卖税费的依据。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估价机构估价的基础上议定房屋买卖价格并按法律规定进行申报。对于隐瞒、虚报房屋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可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征税收。

二、房屋产权过户费用有哪些

1、房屋产权继承的过户费用

公证费,按房价2%交纳;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2、房屋产权过户买卖的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 6元/平方米交纳;(6)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3、房屋产权赠与过户的费用

(1)契税:按房价3%缴纳;(2)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3)所得税: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4)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5)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6)公证费;按房价2%交纳查档公证费房。

要想买卖私房,那首先自然是要确定城市私房买卖的价格才行,这个时候最好委托专业的机构对私房的价格作出评估,这样对双方都是比较公平的。当然,买卖房屋会涉及到税费的交纳,要是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承担全部的税费,那么在最终的价格上面可能就需要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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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遇到价格欺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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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动产,应在动产所在地、所在地,或委托拍卖市场进行拍卖。地进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拍卖,价证券交易市场进行。拍卖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一般应在证券交易所开设的有价证券交易市场进行。
破产拍卖委托清算组单方面确定价格的变卖更具合理性。因为拍卖物的出卖价格是通过社会评估来加以确定,以便使更多的人来参加应买,使得破产财产的价格能得到合理的评价。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
人民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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