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背景
申请人L女士在疫情期间入职某YM有限公司,怀孕生子后依法提交生育津贴申领材料,产假结束后却遭公司以“内部流程审核未通过”为由拒绝支付生育津贴,公司女性领导还以言语胁迫暗示L女士忍气吞声。多次沟通无果后,L女士委托辽宁山嵩律师事务所贺鹏律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生育津贴及经济补偿。
案件难点重重
此案件存在诸多难点。首先是证据收集难度大,某XX公司让员工入职时只签订空白合同末页,劳动关系直接证据难以获取,劳动报酬支付方式多样,薪酬数额难认定,且公司强制调岗、停工,易让劳动者错过仲裁申请时效。其次,法律关系复杂,生育津贴涉及社保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主体,需厘清社保发放与公司垫付责任边界,以及公司调岗、克扣行为的法律定性并固定证据。最后,公司态度强硬,仲裁前后多次以言语胁迫暗示L女士放弃维权。
贺鹏律师的策略
面对这些难题,贺鹏律师采取了有效策略。在证据链构建方面,他指导L女士收集微信工作痕迹、厘清金钱往来、固定团建照片和物料、沟通录音等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及公司非法克扣生育津贴的事实。在法律适用上,贺鹏律师深入研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在仲裁庭明确指出生育津贴属于法定福利待遇,公司无权克扣,并依据《劳动合同法》主张L女士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在仲裁过程中,贺鹏律师还运用调解谈判技巧,向仲裁庭提交充分证据和法律意见,与公司代理人多轮调解谈判,以“情理法”结合促使公司认识到违法性和败诉风险。
案件结果
经过仲裁庭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某YM公司一次性支付L女士调解款项X万元,涵盖生育津贴、经济补偿及其他福利待遇;为L女士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至X年X月;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L女士配合完成工作交接。
律师价值体现
贺鹏律师凭借深厚的劳动法律知识和丰富办案经验,为L女士提供精准法律分析和维权策略,让她在证据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占据主动。在公司威胁和压力下,L女士一度想放弃维权,贺鹏律师通过耐心沟通和专业解答,帮助她树立信心,坚持走完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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