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背景与执业概况
肖仲鹏律师毕业于长江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他持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证,从2020年开始在湖北从事法律工作,执业证号为142xxxxxxxxxxx960。目前,他是湖北刻度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服务地区主要为湖北荆州,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沙市区江津中路261号楚天都市御湖中心写字楼十层。执业至今,肖仲鹏律师已独立承办近200件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执业理念与专业追求
肖仲鹏律师秉持着“以耐心与专业,守护每一份信任”的执业理念。他坚信没有微不足道的案件,只有不可或缺的自由。在刑事辩护工作中,他以特有的耐心不放过任何一个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凭借高效的执行力牢牢把握每一个关键的诉讼节点。他深知刑事辩护不仅是法律技术的较量,更是一场关乎当事人及其家庭命运的战斗,所以始终以专注刑事的专业精神、强烈的责任心和富有激情的辩护,竭尽全力为每一位当事人寻找光明之路。
精准把握程序争取最佳结果
在“贺某某故意伤害案”中,肖仲鹏律师创新性地运用公证提存保证金方式,成功促成荆州市首例以此形式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这种创新的做法为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新思路,体现了他对法律程序的精准把握和灵活运用。在“严某寻衅滋事案”中,他通过细致的工作,最终为当事人赢得了不起诉的圆满结果,让当事人免受刑事处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深挖案件细节成功阻击追诉
在“赵某某非法拘禁案”中,肖仲鹏律师通过与相关部门的有效沟通和法律论证,在侦查阶段就成功争取到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使得当事人免受羁押之苦,避免了不必要的人身自由限制。在“艾某某强奸案”与“傅某某高利转贷案”中,他凭借对证据链条的深刻洞察,有力地说服公安机关最终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这彻底还当事人以清白,彰显了他在案件细节挖掘和法律论证方面的深厚功底。
应对重大复杂案件捍卫权益
肖仲鹏律师成功办理了“2020年公安部十大督办案件之一刘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面对重大压力,他通过精准的辩护策略,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使当事人重获自由。在“张某某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3600万元)”中,当事人已被羁押一年,处于不利局面。但肖仲鹏律师通过有力的辩护,实现了“实判实销”,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当事人的额外刑期。在“张某某非法采矿案”中,他同样为当事人赢得了缓刑机会,在复杂的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
袭警罪案件辩护获缓刑
在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范XX袭警罪”案中,2022年2月14日下午,被告人范XX饮酒后无故踢踹培训中心大门,民警接警后口头传唤其回所配合调查,范XX拒不配合,在被带离过程中持续抗拒、言语威胁民警,还与民警发生拉扯并殴打民警。同年3月14日,范XX家属代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获得谅解。公诉机关指控范XX犯袭警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适用缓刑。肖仲鹏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范XX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本人及家属保证在缓刑考验期内遵纪守法等辩护意见,建议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处被告人范XX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获不起诉
在荆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荆州市XX公司及杨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中,2022年9月,荆州市XX公司实际控制人刘XX为弥补公司进项税额,联系被不起诉人杨X商量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杨X同意为其虚开14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年12月,杨X得知公安机关正在调查此事,如实说明情况后安排会计将发票全部冲红作废,并退还开票费。肖仲鹏律师担任辩护人,最终检察院认为杨X犯罪情节轻微,立案前已退还违法所得,冲红作废涉案发票,认罪认罚,且系自首,可以免除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XX公司及杨X不起诉。
开设赌场案获不起诉
在荆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陈X开设赌场罪”案中,2022年1月至7月,被不起诉人陈X与郭XX设置7台麻将桌开设麻将馆,供参赌人员进行赌博,参赌人员每自x和牌一次放入两元“水钱”。2022年7月26日,民警清查时查获参赌人员及赌资。案发后,陈X投案并退缴违法所得2万元。肖仲鹏律师作为辩护人,检察院认为陈X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主动投案、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陈X不起诉。
过往荣誉见证实力
肖仲鹏律师曾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这些荣誉是对他在刑事辩护领域专业能力和工作成果的认可,也从侧面反映出他在行业内的实力和影响力。他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刑事辩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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