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长期病假规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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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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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国企长期病假规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每个人都会存在被病痛击倒的情况,国企员工在生病或受伤住院时也无法坚守在岗位上。但因为国企员工本身所在企业的特殊性以及工作人员自身本来固有的工作特殊性,在请长期病假方面有固定的要求,包括请假期限、请假许可条件以及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方式等。接下来我们就具体了解国企长期病假规定的相关内容。

国企病假能请多久?

国企病假能请多久,跟工龄有关的,具体请参考如下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国企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是根据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制定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

法律规定为病假工资不应当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1)其可以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岗位工资;

2)如果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

3)双方无任何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

2.病假工资的系数:

1)病假工资的系数与职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龄的长短相对应,一般来讲,期限越长,工龄越短,系数越小;

2)现行法律规定,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满2年不满4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

4)满6年不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

5)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6)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通过基数和系数相乘后得出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综上所述,国企长期病假规定的相关内容首先规定了员工请假期限问题——按照工龄和本单位工龄计算;同时规定了病假时期的工资计算系数问题,其中考虑工龄问题以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所以国企员工在请长期病假时在本公司的工作期限时非常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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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员工的医疗期是少达3个月、多达24个月。医疗期为3个月的:实际工作年限10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6个月的:实际工作年限10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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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是一家国有企业现面临企业改制为股份制,请问国有企业改制 程序相关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国有企业改制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同时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2、制定工作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3、做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
(二)申请阶段
1、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投资主体)上报改制申请。
2、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投资主体)批准改制申请后,由企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产评估立项。
3、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确认。
(三)制定方案阶段
1、制定改制方案、公司章程。
2、征求职工及有关部门意见。
3、确定改制方案和公司章程。
(四)申请报批阶段
1、审批权限市级中小型企业改制方案由市政府授权投资主体或主管部门审批,报送市经委备案;市级大型企业改制方案由市经委审批;市级特大型企业和市政府授权经营企业改制方案由市经委组织论证,并报送市政府审批。
各区县(自治县、市)企业改制方案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审批。
市级以上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国土房屋、银行等政策,先由企业和审批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未决问题由市经委负责协调;区县(自治县、市)企业由当地政府指定部门协调。
2、市级大型企业、特大型企业和市政府授权经营企业改制方案报批程序
(1)向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投资主体)申报改制方案、公司章程。
(2)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投资主体)批复或按审批权限出具初审意见后报送市经委;市经委按审批权限或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
3、申报材料
(1)申请
(2)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授权投资主体)初审意见或市经委审核意见
(3)改制方案
(4)公司章程
(5)国有资产评估确认书
(6)发起人正式协议
(7)企业职代会决议
(五)其他
1、如果职工自愿购买国有股权,应在相应阶段增加:
(1)职代会决议通过书
(2)股权出售办法
(3)职工自愿购买国有股权的申请书
(4)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授权投资主体)与企业职工购买国有资产协议书
(5)国有资产处置及股权管理批文
(6)银行债权承转协议
国有企业改制程序大致由五个部分组成,它们分别是前期准备阶段,申请阶段,制定方案阶段,申请报批阶段,以及其他。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注定它不会像其他企业改革程序一样简单,它需要层层审批,以防国家资产流失或者被低估。
以上是国有企业改制 程序相关内容是什么?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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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条模板表格的相关知识内容是什么?
医疗期长短的计算不仅跟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关,还跟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有关联。就是不仅要考虑在本单位工作了多长时间,还考虑在别的地方已经工作多久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员工的医疗期是少达3个月、多达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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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最近我想要办理劳动合同的事。可事情一直拖着就没有办成 请问有关国企要签合同吗 谢谢
[律师回复] 国企正式职工是指与国企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劳动合同签订流程
签订劳动合同时,由人事专员按以下流程进行:
1、审查新员工的主体资格
(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学历、资格及工作经历的审查;核实个人资料的准确性,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查验新入职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前要求其提供与前用人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件;
(3)对于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毕业前可以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
2、对新入职员工履行告知义务
签订劳动合同前如实告知新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以及新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签订劳动合同
(1)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等应先由员工签字,单位统一盖章。禁止空白合同、协议盖章。
(2)劳动合同应在新员工报到当日签订,最迟不得超过5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还需签订《保密协议》、《个人信息授权书》,如入职员工需要培训的,还需签订《员工培训协议》。新入职员工拒绝签订上述合同、协议的一律不予录用。
4、发放劳动合同,建立员工名册
人事专员制作《劳动合同发放签收表》,由收到劳动合同的员工签字确认,根据《劳动合同发放签收表》制作员工名册。
5、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签订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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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朋友索在国企上班然后国旗,现在已经改制度了不知道账目应该如何处理。请问国有企业改制账目处理呢?
[律师回复] 在该阶段,对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以及按 国家规定统一清理挂帐而未处理的潜亏、 亏损挂帐、 产成品清查损失,
报经主管财政机关审批后冲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部分冲销资本金。企业应作如下会计调整分录;
借: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
贷:各项损失的资产类或负债类科目
第二阶段:资产评估增减值的会计处理。
由于该部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调整问题, 即资产评估增值部分 所计提的折旧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抵扣, 作该部分会计处理时, 应
首先 考虑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在实际帐务处理过程中, 如何将评估增减值一一计入到单项资产 价值中去, 涉及的工作量相当大, 实际处理时可考虑按照税法规定采 用综合调整办法。即将资产分类处理,如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时,可 在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明细帐部分单列一项 “改制时评估增值” 明细 项目; 如机器设备评估减值, 可在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明细帐部分单列 一项“改制时评估减值”明细项目。
因资产评估而引起相关资产价值的增减变化在实际帐务处理时 可以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企业选择按评估价值计提折旧, 增值部分的折旧按 递延税款处理。
1、将评估价值入帐时:
借:相关资产评估增值额
贷:资本公积
递延税款(评估增值额×所得税税率)
2、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结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应交 的所得税: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
第二种方法:企业选择按评估价值计提折旧, 增值部分的折旧在 纳税申报时做纳税调整。
1、将评估价值入帐时:
借:相关资产评估增值额
贷:资本公积。
2、纳税时,调整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 不超过 10年。
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按照每一项目的实际增减值情况逐项调 整。
第三阶段:改制评估基准日至改制完成日利润增减值的会计处 理;
改制完成后, 改制企业
首先应当编制改制基准日到改制完成日期 间的损益表,确定该期间的损益情况,同时,还要编制改制完成日的 资产负债表, 确定改制完成日的资产状况。
其次与原上级主管部门共 同确认该期间的损益情况, 必要时, 也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期间 的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最后, 新公司应与原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该期间 的损益情况处理。
你好,最近听说我们这儿要进行改革了。可是我不知道以后我的工资会不会掉?请问有关国有企业改制后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贯性原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之一,其主要是为了使同一单位不同会计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可比性。其基本含义为: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经济业务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前后期应当保持一致。在某些情况下,针对一项经济业务事项,在会计处理上有许多可供选择的方法,例如,存货发出成本的计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由于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据此计算出来的会计资料也会有所差异,产生不同的经济结果。假如各年度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一致,则有可能造成当年利润高于(或低于)以前年度,但这并不代表当年的经营业绩好于往年,因为当年利润的增加只是由于改变了会计处理方法的结果。据此产生的财务会计报告就不能如实反映各会计年度的实际情况。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正是通过改变会计处理方法来弄虚作假,粉饰财务会计报告,以达到欺骗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目的,严重扰乱了会计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因此,《会计法》强调会计核算必须贯彻一贯性原则。
当然,一贯性原则并不是说绝对不允许各单位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当单位的经营情况、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或者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发生重大变化时,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更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单位经济情况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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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计算办法的内容
劳动法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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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近我们的公司要破产了,老大派我去做申请,请问有关国有企业申请破产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 债权人申请只要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债权人即可向法院申请其破产。
债权人申请破产应提供法定文件:

一, 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

二, 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 债权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比如说,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的时间到了, 但债务人没有支付并持有没有支付的证明,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这些文件。 债权人申请破产,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就可以申请宣告其破产, 债权人没有义务去判断这个企业是否亏损, 他也无法去判断这个企业是否亏损。
(二) 债务人申请债务人可以申请自己破产。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破产申请;
2. 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
3. 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 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 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 并附审计报告;
6. 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 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 包括开户审批材料、 账号、 资金等;
8. 企业债权情况表, 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 住所、 债务数额、 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
9. 企业债务情况表, 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 住所、 债权数额、 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
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
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有企业申请破产时, 还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 一个企业的厂长认为经营不下去了想破产,不能说破就破,因为这里涉及到国有资产问题。这时上级同意你才能申请,上级不同意申请破产,那么上级领导得采取措施进行挽救。
其他企业应当提交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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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病假规定有什么内容
上海病假规定有如果在病假期间内其相关待遇如果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的话,那么企业应该支付到企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一般企业在病假时所提供的待遇是不能够高于原工资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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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哥哥家里是开公司的,但是这几年国家的经济效益不好,所以我哥哥最近想要申请破产了。请问各位律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现在企业破产可有谁申请呢
[律师回复] 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二、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但是,在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如能以借贷等信用方式还债,并不必然会丧失对到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因此,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新破产法将其并列作为破产原因的构成要件。形象地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现金流标准,资不抵债为资产负债表标准。这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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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全勤规定内容是什么?
病假全勤规定内容是如果身体不适的话是可以请病假的,但是病假期间基本上是在三个月到24个月时间,如果全勤的话是可以获得全勤工资。当然了,如果是请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就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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