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解正军是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156364。他服务于四川凉山地区,联系地址位于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其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解正军秉持着“以客户权益为中心,专注细节,力求通过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不断耕耘。
丰富的案件承办经验
执业至今,解正军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他深耕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在这些民商事案件中,他尤为专精于债权债务案件,此类案件占其承办案件总数的约20%。此外,在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他同样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伤赔偿领域,解正军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件,其中主要集中在工伤待遇赔偿,此类案件占工伤赔偿案件总数的约15%,并且他熟悉工伤认定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典型工伤赔偿案件代理
在解正军承办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记录中的案件颇具代表性。这起案件涉及工伤赔偿纠纷,原告是兰州某某大型吊装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申某某,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四川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吴XX律师;被告是巫XX,委托诉讼代理人正是解正军律师,案件由四川省会东县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
案件基本事实如下:被告巫XX于2021年3月3日到原告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从事地面杂工工作。在2021年6月13日,被告在工作中不幸受伤,此后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6月29日,被告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
原告提出了一系列诉讼请求,包括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原告无须支付被告工伤待遇133,706.55元;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针对原告的诉求,解正军律师代表被告提出了答辩意见,指出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生效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应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原告应依法支付工伤待遇,并请求维持仲裁裁决结果。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定了几个关键焦点问题,分别是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工伤待遇具体金额以及仲裁与诉讼程序衔接问题。
关于劳动关系,法院认为生效判决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对于原告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诉求不予支持。在劳动关系终止时间方面,法院结合被告治疗情况及双方未再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事实,认定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对于工伤待遇金额,法院经过核算各项费用总计为152,499.55元,但由于被告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应视为认可仲裁结果,所以原告支付金额以仲裁裁决的133,706.55元为限。在程序衔接问题上,因原告起诉,仲裁裁决未生效,但法院审理以仲裁请求和诉讼请求为限。
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一是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解除;二是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被告支付工伤待遇赔偿款133,706.55元;三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解正军律师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扎实的法律功底。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诉讼程序时,他能够有条不紊地应对,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这也体现了解正军律师在处理民商事案件时,始终以客户权益为核心,专注于每一个细节,通过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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