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与专业积累
章世铿律师毕业于本科院校,自2016年起在广东邦企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多年时间。他持有执业证号14405201610537634,现服务于广东汕头地区,律所位于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11号粤海大厦B座2415/2101号。在执业过程中,章世铿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他深耕于民商事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经济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婚姻家庭纠纷、刑事案件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经济纠纷领域,他承办案件达50件,主要集中在债务追收,占比约30%,并且熟悉财产寻找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还担任汕头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公司法专委会委员等职务,展现出在行业内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
在众多案件中,工抵房购房差价返还纠纷案具有典型性。原告二人有购置某房企开发商品房的需求,案涉房屋是房企抵偿给某XX集团的工抵房。原告先与房企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之后,原告又与XX集团、相关投资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案涉房屋全款922717元,XX集团以715000元的优惠价将购房债权转让给原告,原告需先将全款支付至房企监管账户,房企向XX集团支付该款项后,XX集团再将207717元差价返还给原告。原告按照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按揭贷款,将全款支付至指定账户。然而,XX集团却以房企未向其退款、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绝返还差价。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章世铿律师团队提起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要求XX集团支付购房差价、逾期付款利息及律师费,同时要求房企对差价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办案准备与争议焦点明确
章世铿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处理中。他第一时间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了梳理,这些材料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按揭贷款合同、三方协议书、律师费支付凭证等。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分析,他明确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一是XX集团主张的差价返还付款条件是否已经成就;二是XX集团是否应承担原告维权产生的律师费;三是房企是否需要对差价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些争议焦点的明确为后续的庭审辩论奠定了基础。
庭审抗辩与代理意见阐述
在庭审过程中,XX集团和房企分别提出了自己的抗辩理由。XX集团辩称,协议书约定房企向其退款后5个工作日内才向原告返还差价,目前房企未退款,付款条件未成就,并且认为差价是其实现债权后给予原告的优惠,未实现债权则无需支付。同时,XX集团主张协议书未约定其需承担原告的律师费。房企则辩称自己并非三方协议书的当事人,差价返还是原告与XX集团的约定,其主体不适格,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针对上述抗辩,章世铿律师提出了核心代理意见。首先,他指出三方协议书中关于“房企付款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差价”的约定系赋权性约定,并非限制性约定,未约定房企未付款时原告丧失差价返还请求权,而且XX集团已通过诉讼向房企主张退款并取得生效判决,原告已按约履行全款支付义务,所以XX集团理应返还差价并支付逾期利息。其次,案涉协议书是XX集团提供的格式合同,其中仅约定XX集团的损失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公平和权利对等原则,XX集团违约时,也应承担原告为维权支付的律师费。最后,虽然房企与原告就差价返还无直接约定,且XX集团已对房企提起退款诉讼并获生效判决支持,所以房企无需再对案涉差价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结果与意义
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章世铿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作出判决,要求XX集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购房差价款207717元及利息(以207717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XX集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0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XX集团负担,原告预交的受理费予以退回。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为委托人追回了购房差价及维权产生的律师费,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章世铿律师在经济案件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和精湛的诉讼技巧。在面对复杂的合同约定和各方的抗辩理由时,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核心要点,通过合理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代理意见,为委托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这一案例也为其他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和借鉴,展示了章世铿律师在经济纠纷领域的深厚专业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
从整体来看,章世铿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在经济、刑事等多个领域都有出色的表现。他在处理案件时,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分析,善于从法律条文和合同约定中寻找突破点,为委托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无论是在债务追收、财产寻找等经济纠纷案件中,还是在婚姻家庭纠纷、刑事案件等其他类型案件中,他都能够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委托人维护合法权益。相信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章世铿律师将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更多的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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