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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复杂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李XX与再审申请人洛阳XX医院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洛阳XXXX公司等在工程款、保证金、停工损失等问题上矛盾重重,历经一审、二审仍未达成令双方满意的结果,案件陷入复杂的僵局。
理清争议焦点
鲁世超律师面对这起错综复杂的案件,首先明确了再审申请人的主要诉求,包括复工后工程款据实结算、已支付材料款的扣除以及对停工损失判决的异议。律师仔细分析案件,梳理出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为后续的代理工作奠定基础。
证据支撑诉求
在材料款扣除问题上,鲁世超律师从证据链条入手。对于钢材、商砼、木方款,律师找到了采购、运输、签收等一系列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说服法院采信该部分材料款应从总工程款中扣除。对于除锈款,凭借施工人员签字凭证,也顺利获得扣除。虽然车辆转让款再审申请人放弃了申请理由,但律师对证据的严谨把握,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再审降低损失
在停工损失方面,第一次省高院判决委托人需支付1000万元。鲁世超律师在重审一审阶段,通过有力的辩论和代理意见,成功将停工损失改判为80万元。对于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认定的三百多万元已付材料款,律师通过省高院提审,最终依法将该部分款项予以抵扣。通过两次再审,鲁世超律师为委托人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已付材料款,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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