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自首是否会减轻刑罚?

最新修订 |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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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自首也可以叫做投案自首,这属于一种法定的量刑情节,分为了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被认定有自首情节的话,那么可以适当的减轻或从轻处罚。《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虚开增值税自首是否会减轻刑罚?

许多商家为了减少税收成本就开始在增值税上动脑筋,通过不合法的手段虚假开出增值税发票以骗取税费,甚至有商家贪心地骗取了上千万乃至上亿元的税费,但是违法犯罪得来的钱终究会“烫手”于是迫于压力自首了。那么,虚开增值税自首是否会减轻刑罚?

一、虚开增值税自首是否会减轻刑罚?

(一)自首的轻刑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被告人构成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据此规定,自首主要有三种轻刑效果,分别是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所谓从轻处罚,是指在不调整法定量刑档位的前提下,在本量刑档位之内适用较轻的处罚;所谓减轻处罚,是指在本量刑档位之下还有处罚更轻的量刑档位的,降低一个量刑档位并适用之。

(二)自首认定的实务经验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构成自首有两个要件,分别是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传唤后到案并且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的,构成自首;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尚未如实供述的,经公安机关对其采取羁押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再行供述的,不构成自首;在较为复杂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除了要如实供述自己的虚开事实,还需要供述中间介绍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其上游开票方或下游受票方的具体情况,否则不能构成自首。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自首后却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翻案的,不再构成自首,但犯罪嫌疑人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的,仍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能够及时向税务机关补缴已经抵扣的税款、滞纳金,并且缴纳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罚款的,能够反映出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良好,且能够及时弥补国家税款损失,主动减轻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也属于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综上所述,虚开增值税自首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减轻刑罚的,但是减轻刑罚的幅度仅限于本来应该判处的刑罚范围之内,由主要审理案件的法官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最后究竟能减轻多少。如果自首后想要尽可能减轻可以委托本网站的律师帮忙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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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一个朋友之前帮别人虚开发票,现在打算去自首了,想问下大家虚开增值税自首量刑如何呢?
[律师回复] 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恶劣;行为人既贪赃又枉法;受贿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贿后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不坦白退赃;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受贿等。情节较轻,一般是指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没有给国家或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坦白交待事实经过,并退了赃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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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伯伯为了能够省工资的发票,已经私下答应客户,帮助虚开增值税发票了,金额的数量也越来越大,怕别人发现一直偷偷摸摸中, 现在被抓要判刑的,虚开增值税发票判几年?
[律师回复] 虚开增值税发票五千万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属“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量刑为十年以上到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不满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不满5000元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6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缓刑适用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30万元以上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25万元以上的;
  
(二)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5次以上的;
  
(四)未按规定缴纳60%以上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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