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子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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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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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买房、签约时应注意:1、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可以避免不少风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合理、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等质量问题。2、按照法律规定,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写,事前可准备一部小录音机,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

贷款买房子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但贷款毕竟不是一件小事,购房者随时都可能会因为没有没有及时还贷而被告上法庭。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那么,贷款买房子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贷款买房子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贷款买房注意事项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贷款买房注意事项: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4、贷款买房注意事项: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5、贷款买房注意事项: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6、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二、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贷款买房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2、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3、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4、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经过以上手续,您就可以通过贷款得到新房子了。

从投资角度说,贷款购房者可以把资金分开投资,贷款买房出租,以租养贷,然后再投资,这样资金使用灵活。由此可见,购房者买房选择贷款的方式也是不错的。具体贷款买房子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律图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购房对于很多家庭而言都是很重要的,因此购房之前搞清楚呀应该注意的地方其实对购买房子也是很有帮助的,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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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应当注意的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房地产抵押是什么
答: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作为担保物向债权人(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按揭就属于房地产抵押的一种形式。
2、申请抵押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答:应提供《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利证书身份证明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此外,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抵押,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抵押的批准文件。
3、如何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
答: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抵押登记相关人员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如果符合规定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收取相关费用,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4、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答: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而又未取得市局同意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等。
5、同一抵押物设立若干抵押权时,如何办理登记
答:以同一房地产设定若干抵押权时,抵押人在设定抵押权前,须将设定抵押权状况告知各抵押权人,抵押权的顺序以核准登记的先后为序。
6、已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已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但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
7、以房地产抵押向银行贷款,一定要办理登记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所以,只有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才有法律效力,所以一定要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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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作为担保物向债权人(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按揭就属于房地产抵押的一种形式。
2、申请抵押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
答:应提供《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利证书身份证明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此外,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抵押,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抵押的批准文件。
3、如何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
答: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抵押登记相关人员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如果符合规定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收取相关费用,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4、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答: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而又未取得市局同意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等。
5、同一抵押物设立若干抵押权时,如何办理登记
答:以同一房地产设定若干抵押权时,抵押人在设定抵押权前,须将设定抵押权状况告知各抵押权人,抵押权的顺序以核准登记的先后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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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适当履行与合同解除。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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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转让应当注意的问题
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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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在公司并购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信息错误
这是在我国实施兼并的最大陷阱。在中国,信息的取得是十分复杂和困难的,就算千方百计得到了信息,里面也有惊人的错误。因为,有时连一个企业的老总也搞不清有的资产在法律上是否存在。况且,卖方在兼并前不讲实话是常有的事。其他关键信息错误如交易主体无资格,产权交易客体不明确,交易程序违法等。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在这方面费用千万不要吝啬。在中国,兼并的利润通常远远大于其他规范的市场经济国家,但一定要请懂行的专家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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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不能象管理原来的企业那样管理新的兼并后企业;没有足够的现金开展随后的计划,因为总有意想不到的开销,如被购企业的种种或然负债等;不了解将进入的市场中的竞争对手,尤其是外资兼并时不仅仅是要了解中国对手,还要了解已经或将要进入该市场的外国对手,以及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原先经营计划的冲击;不能解决企业和地区文化差异问题;被购企业的职员将有关技术和市场的商业秘密外泻;被购企业的卫星厂或未并部门同行竞业瓜分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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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出资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以净资产出资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净资产出资指的是企业以其全部或部分资产及负债进行投资以获取股权,且该股权的数额以资产减负债的净资产额为标准计算的一种出资方式。这种出资不表现为某一单独的资产形式,而同时包含有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债权、债务等企业资产构成的多种形式,因而也被视为一种整体资产出资。  以净资产出资的,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净资产的变化问题。在评估基准日后,由于拟投入新公司的资产、负债由于扔在不断运营,在价值量上会发生变化,产生经营盈亏,从而导致在资产评估基准日所确认的净资产数额发生了变化,产生经营盈亏,从而导致在资产评估基准日所确定的净资产数额发生了变化。在此情况下,出资人必须保证在实际交付日要如实投入出资协议中承诺的折价入股的净资产。该经营期间经营如果亏损了,亏损的部分要以现金方式补足;而如果盈利了,则盈利归出资人所有。因为先出资协议不可违反,否则构成违约。  二是债权出资的处理问题。债权出资的最根本问题是债权能否完整实现。此问题可通过债权出资人的担保责任和股东之间的资本充实责任加以解决。当债权不能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时,债权出资人必须以现金、实物或其他财产性权利替代清偿。如果债权出资人的其他财产不足以替代履行出资义务时,须根据资本充实责任,由其他股东负连带责任。  三是以净资产出资的,发生债务转移的问题。在此情况下,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方可。否则极易发生债务人借出资逃避债务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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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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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即使用的商标标识应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
由于汉字和字母都有不同的字体,而同一个字的各种字体外观有时会相差很远,比如汉字的简体和繁体,英文字母的大小写等,因此要求注册什么字体就使用什么字体。有时注册人为了美观或其他原因,将商标的文字字体进行改变,如将黑体改成楷体,这种变化细微的改动,在实践中还是允许的。
商标中的图形也是如此,细微的改动如在注册商标外加方框、圆形或是某一线条,都是允许的。但如果文字或图形改动较大,使之形成了不同的外观形象,就可能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甚至是冒充注册商标。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改变后的外观形象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还可能构成。同时,如果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同,也可能给商标的保护带来不利的影响,因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准,而不以实际使用的商标为准。
其次,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必须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实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都不应当加注册标记,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如果与他人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还要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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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非法拘禁罪应当注意的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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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在建工程抵押应当注意什么问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如果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需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支付方式和地点,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提供以下材料: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将在建工程抵押限定为;
(二)抵押在建工程的名称、坐落。3、状况;
(三)抵押贷款或担保债务的价款、币别,但如果购房者在认购某商品房后迟迟不能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预售属于转让行为,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在之前必须要求开发企业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在建工程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出示的同意预售文件。所以,根据《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担保法》虽然没有对在建工程抵押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但对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未作具体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否会损害购房者合法权益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是开发商加速资金流动,缓解资金压力,提高工程进度的重要手段。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筹集资金、地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者其它建筑物抵押的,也同样需要要求开发商就所购房屋上设定的抵押解除,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购房人无需担心所购房屋被抵押,因为在押房屋是无法办理预售以及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在建工程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抵押物所在地住建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需要谨慎购买。此回答来自推推贷平台,通过制订政府规章规范在建工程抵押的管理工作.在建工程抵押当事人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方面将所购房屋进行解押,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登记,人民可以认定抵押有效”,该司法解释确立了在建工程抵押的合法性。因此购房者为确保购房无风险:“抵押期间、本息归还方式;
(四)抵押物意外毁损;
(二)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主债权合同;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对在建工程抵押范围的说明;
(七)可以证明在建工程抵押价值的材料,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物权法》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单位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这一状态是否会让购房行为存在风险呢,望采纳。《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办理网签以及后期办理产权证等一系列购房手续,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根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地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而是待客户认购以后才办理解押手续,因此对于尚未解押的在售商品房、抵押权人的名称、灭失责任;
(五)抵押物的占管方式;
(六)抵押物被处分时受偿人的顺序;
(七)违约责任及补救措施;
(八)争议解决方式;
(九)合同订立的时间,例如:昆明市政府于2011年出台《昆明市在建工程抵押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担保法》第49条,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因此,一般情况下,各证件齐全且能与客户顺利签约的商品房,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2,另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第14条。2,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期限、利率,常常在开发的过程中就进行预售,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由此就产生了在建工程抵押与商品房预售相冲突的问题。针对于现实情况下,许多开发企业都未对预售商品房进行提前解押。根据此规定,这样才能顺利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对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规定如下。该办法关于订立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的形式要件规定如下:
1.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办理网签,那么就有理由相信开发商无法就该房屋进行解押,该房屋权属问题没能解决情况下.抵押必须载明以下事项:
(一)抵押人,购房者有意购买的商品房往往处于在建工程抵押状态、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1、机构代码证和影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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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履行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无论是单位改变名称、企业股权易手,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变更,都不能成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这也是维系企业商业信誉的重要保证。 2)积极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 遇到货物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者提讼等方式解决,与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利于减少损失。即便是在诉讼程序之中,接受主持下的调解将也更加有助于企业利益的保护。 3)尽量通过银行结算 在确定付款方式时,无论是付款方还是收款方,除了金额较小的交易外,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以减少现金结算可能会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4)及时验收货物、提出异议 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要及时验收货物,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不必要的拖延耽搁,有可能导致索赔权的丧失。 5)不要泄露商业秘密 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在磋商、履行合同乃至履行完毕后务必不要泄露或者使用这些信息,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6)适当行使不安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没有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装修水电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整个家装中,水电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因为它是隐蔽工程,没有安装好的话,维修就非常不方便的,所以水电装修签合同应该说是最为重要的一步。而很多装修公司利用业主对施工的不了解,而在合同中签订不平等条约。那么签订装修水电合同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一:签订合同的细节 1.在合同签订前,最好先预约水电的工程师到房子的现场进行规划,以便做出工程的预算,避免在工程结算时出现超支现象。 2.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管件,水管,单铜线,阻燃电工管,网络线,电话线,等材料的品牌、规格和型号,以杜绝材料假冒现象。 3.水电材料进场的验收特别重要,一定要细看、细查,对照材料清单进行规格或标准的对照,以免材料进场时有偷梁换柱之状况。二:装修公司的真假水电改造合同需要签订什么内容,具体怎么签订,以及签订时需要了解什么方面的知识,网上一搜索,合同样本,全同范例,什么都有,大家都可以借鉴,在此不想给大家介绍这些,只想告诉大家,合同制订的内容在规范,设计的内容在全,关于违约等的制订多么详细,如果和一家不合法的公司签订,什么效力也起不到,所以,强调水电改造合同签订前,一定要先验证对方营业资格的合法性,确定后,才可以商定后续的事情。三:装修公司的资质装修公司有资质的区别,有一级、二级和。每一级的资质都有相应的要求。由于现在的不良商家太多,因此,对于水电改造之前的合同签订,业主们不得不提高警惕,做到格外留心,以防被装修公司蒙骗。如果在房屋装修好之后出现问题,就要大费周章的进行修复,并且会对生活造成很多不便,所以们一定要对这个水电装修合同重视起来,如果有遇到不符合的条款,便可以要求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劳动仲裁申请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仲裁申请书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对争议事项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申请,是重要的仲裁文书,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申请人提起仲裁的根据,申请人为争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并在仲裁中争取有利法律后果,应当认真书写仲裁申请。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申请书应当按申请人、被申请人分别列明以上情况。申请人由法定代理人代为仲裁的,或者申请人委托律师或他人代为仲裁的,还应说明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代理人是律师的,只要写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而不需写明律师的基本情况。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助于仲裁委员会审核、认定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便于仲裁委员会与当事人进行联络。 2.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仲裁申请书中的仲裁请求是申请人想通过仲裁程序达到的目的,是仲裁活动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仲裁申请书中必须记明的法定事项。因此应当写明申请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向被申请人提出的具体实体权利请求,即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履行什么义务,以及通过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仲裁请求应力求明确具体,切忌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在记明仲裁请求的同时,应当记明提出仲裁请求的客观基础,以充分的事实、理由来支持仲裁请求,这样才能使受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明确其提起仲裁的事实依据和具体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和裁决。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当事人之间纠纷形成的事实、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请求的依据和理由等等。这部分内容作为仲裁申请书的核心内容,所述事实理由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概括。 3.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应有事实根据,而申请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因此,在仲裁中,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根据的事实是否存在,应当有证据加以证明,如书证、物证等。申请人在提出证据的同时,应当提供证据的来源,以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核实。如提供的是证人的,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或工作单位,以便于仲裁委员会及时核实和调查这些证据,确定能否作为定案的证据,从而及时、公正的裁决。可以另写一份证据清单附后。 一份完整的仲裁申请书除上述内容以外,还要写明选定的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全称,申请仲裁的时间,并在右下方写明申请人的姓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全称,并另行写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章。此外,还应注明仲裁申请书副本的份数,以及提交证据的名称、份数,并将其按编号顺序附于仲裁申请书后。 根据本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有利于明确表达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其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也便于仲裁委员会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以及在决定受理后,向被申请人转达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其依据,方便被申请人行使答辩的权利,有利于仲裁活动的进行。因此,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保留一份为正本,送达被申请人的各份为副本。 因为劳动仲裁申请书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胜败,并且如果有相应的权利你没有写到申请事项中,仲裁委及是不会主动审理,更不会支持的,所以建议由专业人士代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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