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吴静律师拥有丰富的教育背景,她毕业于新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并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在职硕士研究生,这为她打下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自2015年起,她开始在乌鲁木齐执业,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7342,现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领海大厦9楼。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法律实务方面有着深厚的积淀。她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严谨、高效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擅长领域深耕
吴静律师擅长多个法律领域,尤其在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公司纠纷、合同纠纷方面表现出色。在婚姻家事领域,她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余件,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难题。在公司业务等细分类型上,她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曾担任过多家银行、央企和各类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企业处理各类复杂的法律事务,凭借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卓越的解决问题能力,为企业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
多元化经历积累
吴静律师有着多元化的经历,曾在行政单位任职多年,还在法院系统担任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各类案件的处理。这些经历使她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提升了她的法律实战经验。担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以及兵x农十一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的兼职仲裁员等职务,不仅体现了她在法律界的权威地位,也进一步锻炼了她的仲裁和调解能力,使她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典型案例展现风采
吴静律师代理物业公司应诉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极具代表性。本案中,某物业公司因原外包保洁服务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期间意外身亡,被该员工家属起诉至法院。原告方认为物业公司在服务外包合同到期后,对原保洁团队进行了直接管理和招用,应与死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意图将工伤赔偿责任转移至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则辩称,其与保洁公司系合法的服务外包合同关系,对保洁人员的管理是基于外包合同履行的正当监督义务,死者系保洁公司员工,且事发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吴静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精准定位案件核心,紧扣“服务外包”的法律性质,成功向法庭阐释了外包管理与直接用工管理的本质区别。通过梳理合同、通知函、工资支付主体等证据链条,清晰呈现了保洁人员仍隶属于原保洁公司的事实,将物业公司的责任风险有效隔离。同时,她敏锐地发现并着重论证了“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这一程序性前提问题,通过提交户籍证明等证据,牢固确立了死者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这一核心抗辩理由,从根本上否定了劳动关系成立的可能性。
针对原告方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理由的主张,吴静律师准确援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阐明该情况仅影响劳务关系的性质认定,但并不反向赋予超龄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有效避免了法律适用的混淆。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吴静律师的答辩意见,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为委托人避免了潜在的巨额工伤赔偿责任,维护了物业服务行业普遍采用的、合法的业务外包模式,明确了发包方合理监督权的边界,有利于企业在合规框架下灵活用工、管控风险。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吴静律师在劳动纠纷案件中的专业素养和卓越的代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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