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李超律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现执业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他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30余件。其中,民间借贷案件占比约20%,在婚姻继承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还承办建设工程刑事辩护案件20多件,熟悉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秉持“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
处理离婚纠纷
原告宋女士与被告郑先生于2022年9月登记结婚,2023年7月育有一子。双方因家庭矛盾于2023年1月分居,宋女士曾两次起诉离婚未果,第三次委托李超律师代理。被告不同意离婚,要求返还彩礼30万元并争夺抚养权,双方在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彩礼返还及财产分割等方面存在激烈争议。李超律师团队围绕核心诉求开展工作,组织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强调孩子未满两周岁且随母亲生活应归母亲抚养,仔细梳理银行流水解释财产情况,指出被告涉嫌转移财产,结合实际情况主张降低彩礼返还比例。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孩子由宋女士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宋女士仅需再返还4万元彩礼,被告还需支付财产折价款81,630.73元。
解决借贷争议
上诉人张女士称2011年以现金形式出借300,000元给被上诉人张男士及冯女士夫妻,因亲属关系未出具书面借据,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一审诉讼请求被驳回。张女士委托李超律师提起上诉。李超律师在二审中围绕关键证据电话录音进行组织与论证,指出录音中张男士多次承认借款200,000元,驳斥被上诉人“醉酒戏言”等抗辩理由,将录音与证人证言、房产买卖协议等形成证据链。二审法院部分支持上诉请求,认定张男士借款200,000元的事实,判决其偿还本金及利息,冯女士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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