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与教育背景
肖仲鹏律师持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证,执业证号为142xxxxxxxxxxx960,服务地区为湖北荆州。他是湖北刻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联系地址位于沙市区江津中路261号楚天都市御湖中心写字楼十层。其毕业于长江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为从事法律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执业年限与案件数量
肖仲鹏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过五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执业以来,他独立承办了近200件刑事案件。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积累了应对各种复杂刑事情况的能力,能在刑事程序中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执业理念
肖仲鹏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他坚信“没有微不足道的案件,只有不可或缺的自由”。他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每一起委托,深知刑事案件的结局关乎当事人的自由、财产乃至生命。他以特有的耐心,不放过任何一个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以高效的执行力,牢牢把握每一个关键的诉讼节点。他认为刑事辩护不仅是法律技术的较量,更是一场关乎当事人及其家庭命运的战斗,他将竭尽全力为每一位当事人寻找光明之路。
精准把握程序,争取最佳结果
在“贺某某故意伤害案”中,肖仲鹏律师创新性地运用公证提存保证金方式,成功促成荆州市首例以此形式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这种创新的方式为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新思路,也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中对程序的精准把握和灵活运用。在“严某寻衅滋事案”中,他通过细致的工作,最终为当事人赢得不起诉的圆满结果,让当事人避免了刑事处罚带来的不良影响。
深挖案件细节,成功阻击追诉
在“赵某某非法拘禁案”中,肖仲鹏律师通过与相关部门的有效沟通和法律论证,在侦查阶段即成功争取到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使得当事人免受羁押之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艾某某强奸案”与“傅某某高利转贷案”中,他凭借对证据链条的深刻洞察,有力说服公安机关最终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彻底还当事人清白,彰显了他在刑事辩护中对案件细节的重视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
应对重大复杂案件,捍卫当事人权益
肖仲鹏律师成功办理了“2020年公安部十大督办案件之一刘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面对重大压力,他通过精准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使当事人重获自由。在“张某某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3600万元)”中,当事人已被羁押一年,处于不利局面。但肖仲鹏律师通过有力辩护实现“实判实销”,最大限度减少了当事人的额外刑期。在“张某某非法采矿案”中,他同样为当事人赢得缓刑机会,充分展现了他在处理重大复杂刑事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辩护技巧。
袭警罪案件辩护
在“范XX袭警罪”案中,2022年2月14日下午,被告人范XX饮酒后无故踢踹培训中心大门,民警接警后口头传唤其回所配合调查,范XX拒不配合,在被带离过程中持续抗拒并暴力袭击民警。同年3月14日,范XX家属代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获得谅解。公诉机关指控范XX犯袭警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适用缓刑。肖仲鹏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范XX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和辩护人的部分意见,判处被告人范XX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辩护
在“荆州市XX公司及杨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中,2022年9月,荆州市XX公司实际控制人刘XX为弥补进项税额,联系被不起诉人杨X商量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杨X同意为其虚开14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年12月,杨X得知公安机关调查后,安排会计将发票全部冲红作废,并退还违法所得。2024年4月19日,杨X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肖仲鹏律师担任辩护人,最终检察院认为杨X犯罪情节轻微,立案前已退还违法所得,冲红作废涉案发票,认罪认罚且系自首,依据相关法律决定对XX公司及杨X不起诉。
开设赌场罪案件辩护
在“陈X开设赌场罪”案中,2022年1月至7月,被不起诉人陈X与郭XX设置7台麻将桌开设麻将馆供人赌博。2022年7月26日,民警清查时查获参赌人员及赌资。案发后,陈X于7月27日投案并退缴违法所得2万元。肖仲鹏律师作为辩护人,检察院认为陈X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主动投案、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根据相关法律决定对陈X不起诉。
所获荣誉
肖仲鹏律师曾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这些荣誉是对他在刑事辩护领域专业能力和工作成果的肯定,也体现了他在行业内的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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