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法治国家,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企业经营也是如此。运输企业从事海洋运输的,要按照海商法的规定,签订运输合同,解决海事纠纷,合法经营。海商和海商是不同的法律概念,那么,海事法与海商法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海事法与海商法的区别是什么?
所谓狭义的“海事”,通常指造成航海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包括船舶碰撞、海难救助、残骸打捞、共同海损等;而广义的“海事”,则泛指与海有关的活动。狭义的“海商”,一般是指与海相关的商业活动,如海上货物运输及旅客运输、船舶租赁、海上保险等;广义的“海商”则是指与海上运输或船舶有关的活动,侧重于商业行为,但不限于商业范畴。人们在使用这两个词的时候,根据特定的情形,取其特定的含义。
尽管各国法律体系和立法体例不同,但主要航运国家以法典的形式制定海商法是基本相同的。因此,一般意义上,海商法是专指以法典形式存在的法律,是法律的一个部门。海事法不是法典的名称,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一类法律的总和或者概括。海事法到底包括哪些法律是一个讨论中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海事法是调整船舶在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发生的事故造成的船舶、其他财产损失和(或)人员伤亡的损害赔偿、损失分摊等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我国海商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适用范围为调整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船舶包括船舶属具。
2、详细规定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船舶租用合同、海上拖航合同、海上保险合同的成立,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原则,即船舶所有人、救助人,可依法规定限制赔偿责任。该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综上所述,我国海事相关法律法规挺多的,其中海商法是非常具体的一部法律,自1997年颁布实施。而海事法是一类法律法规的总称,包括海商法。也就是说海事法与海商法的区别主要是调整范围不同,适用原则也不一样。海商法的内容很全面,对运输合同订立、海事纠纷诉讼时效等做成了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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