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过不下去要离婚,财产分割是个绕不开的难题。要是这时候还涉及把夫妻共同财产赠给子女,那情况就更复杂了。很多人在这种情况下都犯了难,不知道这赠与的财产到底该怎么算。是说离了婚这赠与就不算数了,还是不管怎样都得按赠与来处理呢?这一系列问题让不少人头疼不已。下面咱们就来详细分析分析,离婚时夫妻赠子女共同财产到底该怎么算。
一、明确赠与行为的性质
夫妻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这在法律上属于赠与合同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合同成立,在没有法定情形时,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比如,老张和老王夫妻二人决定将一套房子赠与他们的儿子小张,小张也表示接受,那么这个赠与合同就成立了。不过,如果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判断赠与是否完成
对于不动产,比如房子,要完成赠与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对于动产,一般交付给子女就算完成赠与。如果赠与的房产还没过户,那么在过户之前,赠与人有可能反悔。但要是已经完成过户,通常就不能随意撤销了。就像前面说的老张和老王把房子赠与小张,要是已经办理了过户,那房子就属于小张了,老张和老王不能轻易要回;要是还没过户,在一些情况下,老张和老王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三、考虑离婚协议中的赠与约定
很多时候,夫妻在离婚协议中会约定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离婚协议不仅仅是关于财产的约定,还涉及到身份关系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赠与约定一般是不能随意撤销的。例如,老李和老陈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同存款赠与女儿小李,并且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老李和老陈就应该按照协议履行赠与义务。
四、处理赠与财产的分割
如果赠与行为已经完成,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子女所有,夫妻双方不能再进行分割。但如果赠与行为还未完成,且存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比如,小赵和小钱在离婚时约定将一辆车赠与儿子小孙,但还没交付,后来双方就赠与问题产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意愿、子女的利益等,做出合理的判决。
离婚后,可能还会出现一些后续问题,比如子女成年后对赠与财产的处置,或者出现新的情况导致赠与财产的价值发生变化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