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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纠纷诉讼里,不只是法律条文的较量,更是双方策略与智慧的激烈对抗。田洁律师在这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展现出了卓越的诉讼策略。
田洁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她让原告准备好诊断证明书、门诊收费票据等关键证据,以证明原告的就医花费。同时,申请被告公司销售人员闫某出庭作证。闫某证实公司曾宣导老客户正常续保不存在观察期,不区分主险和附加险,这为原告的主张提供了有力的人证支持。
法律条文运用与解释博弈
在庭审中,田洁律师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强调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时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针对合同中“续保”的理解,她指出应是对整个保险合同的续保,而非仅针对已投险种。通过这种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有力地反驳了被告关于附加险有等待期的观点。
应对被告抗辩
被告保险公司申请证人张某出庭,称宣传彩页说明了附加险有等待期。田洁律师则指出被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已向原告告知新增附加险存在等待期。在这场策略博弈中,田洁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合理的法律解释,成功应对被告抗辩,最终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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