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策略博弈下的轻罪辩护

最新修订 | 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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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泽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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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吕泽宇律师围绕“骗取税款目的”核心要件,经证据梳理、构建辩护观点、庭审博弈,使法院采纳意见,将重罪辩为轻罪,被告人获缓刑。
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策略博弈下的轻罪辩护

吕泽宇律师,山西惠胜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处理过各类复杂案件,在这次“补进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展现了卓越的诉讼策略。

证据梳理与核心定位

接受委托后,吕泽宇律师投入到证据梳理工作中。他仔细审查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流水、纳税申报表等一系列证据,重点聚焦于涉案发票对应的煤炭业务真实性、被告人代开发票的主观目的以及是否造成国家税款损失。通过对这些关键因素的精准核实,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辩护观点的巧妙构建

吕泽宇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批复及法学理论,构建了强有力的辩护观点。他指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需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而本案被告人是为“补进项”代开发票,主观上无骗税故意,不符合该罪主观构成要件。同时,经税务机关核实,涉案发票相关税款已全部补缴,客观上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即便构成犯罪,也应定性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庭审博弈与法律适用

他向法庭提交了最高法指导案例、司法解释及学术论文,系统阐述“不以骗取税款为目的的虚开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观点,并结合本案证据逐一论证。经过一番激烈交锋,最终促使法庭采纳了辩护意见,成功将重罪辩护为轻罪,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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