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高志博律师代理。高志博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婚姻家庭团队主任,还是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
2024年1月20日4时许,一场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李X驾驶登记在L名下的小型轿车,与道路北侧树木碰撞,车辆严重损坏,李X及2位乘车人小X和小X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赵X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交警认定李X负事故全部责任。
原来,车辆所有者L把车租给了W,W又转租给李X。小X的父母H和R认为L和W在租赁车辆过程中存在过错,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赔偿827,715元。
高志博律师作为L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三点观点:一是L对W转租给李X不知情,不应为李X的事故负责;二是L已检验W驾驶证,W后来注销未通知且隐瞒转租,责任在W;三是应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李X超速负主要责任,L不应担责。
法院审理时查看诸多证据,确认事故事实和责任认定。法院认为小X属“好意同乘”,自身有过错。L作为车主出租“非营业”车未审查资质,W转租也未审查,虽李X是主要责任人但已死亡,L和W需担责。
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赔偿责任,L只需赔偿83,211.50元,为L减少了大量损失。
法律干货
1.租车审查要严格:无论是车主出租车辆,还是中间转租人,都要仔细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资质,避免因未审查而承担责任。
2.及时掌握情况变化:如果租车人的驾驶证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车主,车主也要关注相关信息,避免不知情带来的风险。
3.明确事故责任主体:发生事故后,要确定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合理分配责任,避免不必要的赔偿。
结语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涉及车辆租赁等行为时,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谨慎行事。遇到法律纠纷不要慌,专业律师能依据事实和法律,为你争取公正结果。本案代理律师高志博,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就职于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汇智中心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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