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与教育经历
王铖律师出生于1972年12月5日,拥有丰富的职场经历。他于1980年入学,1989年就读职业高中,1992年毕业后正式开启职场历程。1993年自主创办机电贸易公司,稳健经营15年;2008年入职辽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12年,王铖决心突破自我,重新出发,潜心钻研学习法律,开始从事法律工作。他毕业于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2017年备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顺利通过,2021年正式成为辽宁海之纳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执业证号为1211xxxxxxx42669,服务地区为辽宁省辽阳市,律所位于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38号襄元堂4楼。自2012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截至目前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职务与擅长领域
王铖律师在法律行业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他是辽阳市律协刑委会委员,辽阳律协惩戒委委员,同时还是辽阳地区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以及辽宁海之纳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擅长的领域广泛,包括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离婚、遗产纠纷案件等,尤其在刑事案件和婚姻家庭案件领域深耕多年,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执业历程与成果
2021年执业之初,王铖律师便成功承办某疑难刑事案件,推动该案件发回重审,并在2022年使该案获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充分彰显了其扎实的专业功底。同年,他办结的多起刑事案件、遗产继承案件因成效突出,赢得当事人高度认可并获赠锦旗,另外还成功办理一件不起诉案件。2023年,王铖律师聚焦民事案件办理,凭借严谨负责的执业态度再次获当事人赠旗致谢。2024年,他履职成效显著,成功为三位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两度获赠锦旗;同年成为党员积极分子,系统研习党的理论知识,深化对“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职业认知。2025年,他持续精进专业能力,不仅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决定书,还妥善处置一起疑难交通事故案件并获赠锦旗;同年光荣成为预备党员,以更高标准践行执业律师的责任与使命。
典型案例分析:强奸案不起诉
2024年8月发生的毕X强奸案是王铖律师的典型成功案例。毕X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被害人高X为好友,对高X谎称自己叫“毕正”、离异并没有抚养孩子。8月10日18时30分许,毕X将高X骗至其家中,趁其不备将高X按倒在沙发上,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高X与其争吵几分钟后衣衫不整离开。
王铖律师受理该案后,多次到看守所会见毕X了解案情,并依法为毕X办理了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王铖律师对该案卷宗进行了详细梳理,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从嫌疑人是否违背妇女意愿来看,被害人在第一次笔录中表明自己知晓去嫌疑人家里可能发生性行为,且在去家里还是车里见面的问题上自主选择了去家里,说明前往行为不存在违背其意志的情况。同时,被害人在多份笔录中对事件过程及体位的描述存在重大矛盾且与常理不符,其陈述可信度低。此外,被害人向嫌疑人透露带避孕环的私密事实,且默许嫌疑人称呼自己为“媳妇”,表明两人关系亲密,并非强迫行为。其次,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足,辽阳市公安局复核决定书两次撤销的刑事复议决定书未附卷,影响了证据的完整性和连贯性,使得无法对案件事实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
基于以上分析,王铖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恳请检察院对毕X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最终,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毕X不起诉。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王铖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中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和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王铖律师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负责的态度,在刑事、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在辽阳地区的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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