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老赖”这一特殊群体打击力度的加强,大家也越来越重视自己的征信情况,时刻规范自己消费和贷款行为。但是还有一种情况也需要引起大家的注意,那就因为违反相应的规定而接受行政处罚。那么行政处罚算失信吗?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算失信吗?
行政处罚算失信。
《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信用办法》)将列入安全管理失信单位黑名单或安全管理失信人员黑名单等15种行为列为严重失信行为。
《信用办法》共五章三十一条,对民航行业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移除等事项进行了规范,要求设立全国统一的民航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全面记录在我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活动或者在我国境外从事需要我国批准的民用航空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基本信息和违法失信信息。违法失信信息是指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依法应当记入信用记录的失信行为信息,分为一般失信行为信息和严重失信行为信息。
《信用办法》认定的15种严重失信行为包括:
依据《中国民航安全管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被列入“安全管理失信单位黑名单”或“安全管理失信人员黑名单”;
因违规运输危险品造成危险品运输事故征候,并且拒绝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因未履行民航局安保工作要求,导致发生劫机、炸机以及其他严重非法干扰事件,或者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或者发生机场控制区非法入侵,并接触航空器的安保责任事件;
因人为因素发生特别严重安全检查事件;
存在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运输价格行为规则》等属于情节严重;
拖欠民航发展基金,性质严重;
因运输服务工作处置不当,严重侵犯消费者利益,并引发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责任单位拒绝采取补救措施挽回影响,或者拒绝采取措施改进服务;
被民航行政机关处以3万元(含)以上罚款行政处罚、处以吊销行政许可处罚、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或者处以撤销行政许可;
民航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或者逃避执行;
在申请行政许可或者接受民航行政机关检查、调查、评估等工作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虚假证言证词;
一年内已发生两次以上相同类型的一般失信行为;
被民航局专业领域信用评价体系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在从事民用航空活动过程中,存在其他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
除上述15种行为的其他失信行为即为一般失信行为。
《信用办法》明确要对因一般失信行为被记入信用记录的相对人视情从严管理,对因严重失信行为被记入信用记录的相对人实行联合惩戒,采用多种手段从重处理,达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效果。
以上就是“行政处罚算失信吗?”的具体回答。小编想提醒大家:诚信在当今社会对于公民来说非常重要,如果一旦被界定为失信人的话,不仅给本人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比如:出行交通、消费等行为受到限制,就连子女的教育也会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所以希望大家都能爱护自己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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