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只有办理了结婚证之后,双方才能缔结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彼此的权益也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而对于办理结婚证,那究竟办理结婚证新规定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结婚证新规定的
结婚证办理新规法律规定是女方20岁,男方22岁可以领取结婚证。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其他结婚证相关知识:
(一)关于法定结婚《民法典》年龄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
我国婚姻登记取消了强制婚检,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以后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三)结婚登记流程
(1)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2)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红底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其中涉及到的方面就包括了结婚条件、材料、婚检等等。需要注意一点,现在我国已经取消了强制婚检的规定,也就是说男女办理结婚证之前不需要先进行婚前体检。而在费用上面,取消了9元的工本费,也就意味着现在办理结婚证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