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子贷多少年才合适?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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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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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购房自住,并且长期都不打算卖掉房产或更换新房的,属于消费,贷款时间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越短越好。我们一般建议自住房屋的还贷期限,购房者选择15-20的还款期限比较合适,支付的利息总额比较合理,而且自己正常的生活水准不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贷款买房子贷多少年才合适?

不同的人在购房的时候其实遇到的情况不同,而此时很多地方作出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是按揭贷款买房的话,满足了银行规定的条件之后,则需要选择具体的贷款时间,这对贷款利率也是有影响的。那究竟贷款买房子贷多少年合适呢?下文中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首付款越少越好吗

根据央行有关规定,购房贷款不得超过房价款的80%,开发商不得开办个人住房分期付款零首付业务,也就是说购房者要交付的首期付款不得少于房价款的20%。

专家认为,一般情况下,应尽量多地申请按揭贷款,因为购房贷款利率已几次下调,5年以上贷款利率仅为5.04%;另外申请的贷款额度越大,首期付款的额度越小,买房人现有的资金除了支付首付款外,还可以投入到其它收益较高的地方。

所以,如果买房人有多余的存款,同时又有别的投资途径,最好是少付首付款,多贷款,因为住房贷款利率较低,投资其它方面回报可能会大于支付给银行的利息。反之,如果购房者有多余的存款而又没有别的投资渠道,则最好是多付首付款,减少贷款额度,因为贷款的利息毕竟还是远高于在银行存款的利息。

二、贷款买房子贷多少年合适

虽然借款期限越长,每个月的还款额就越少,每个月的还款压力相对较小,但总的还款额是在增大。

例如,你申请了20万元贷款,期限为10年,每月需还款2180元,还款总额为26万元;如果贷款期限为20年,每月需还款1380元,还款总额为33.2万元,比10年期多出7.2万元。再者,如果你是在30多岁时贷款购房,20年后50多岁,已接近退休年龄了,如果再延长贷款期限,一旦进入退休阶段,将无法承担较高的还款压力。

所以专家提议,购房贷款还款期限一般在15年—20年间为宜。

必须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毕竟贷款的年限短,自然还贷压力就比较大。但要是贷款年限过长的话,那么贷款利息就会多一些。从普遍情况来看,其实很多时候都是会选择按揭贷款20年的。更多这方面的知识,请上律图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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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比如买卖合同,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买方的价金交付与卖方的转移财产权应当同时进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行使不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拒绝向对方给付,在对方履行不完全或有瑕疵时,也可以主张合同未经正当履行的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性质或当事人的约定,合同的一方存在先为给付的义务,在其未为履行义务前,无权请求对方履行义务,而对方对其请求享有拒绝的权利。如果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则后履行一方享有拒绝履行其相应履行请求的权利,这是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如果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在履行义务之前,发现对方的财产、商业信誉或其他与履行能力有关的事项发生明显恶化时,可以主动中止履行义务,此为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保证人可行使抗辩权。
二、行使条件的限制
《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对法定抗辩权规定了严格的法定条件。这是对抗辩权行使的法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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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必须是双务合同。
(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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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知义务。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这是对对方权利的必要保护,双方及时了解情况后,可以提出异议,或采取补救措施,等等。如果不尽及时通知义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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