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个别地区男尊女卑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的,实际上在山村不只有留守儿童,也有很多的留守妇女,自己的丈夫长期在外打工,可能就不用说是夫妻之间的感情了,甚至还发生过对方从来就没有给家里寄过生活费的这种情况。那么,在我国未离婚起诉抚养费是否可以?
一、在我国未离婚起诉抚养费是否可以?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该规定,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且该义务应自子女出生之日起一直延续至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止,父母离婚或者分居,均不影响该法定义务的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也明确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抚养孩子的夫妻一方可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拒绝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二、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不过对方既然连孩子的抚养费都从来不给支付,那起诉抚养费肯定也是要走司法程序的,当事人也可以考虑在提起抚养费的同时和对方解除婚姻关系。没有离婚就起诉抚养费也显示了对方根本就没有一点责任感,当事人没有必要把自己困在这种不正常的婚姻关系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