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钱飞律师代理。钱飞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200件,是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梁溪区金融委员会委员,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擅长婚姻纠纷、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
2021年7月5日,原告兰某与被告无锡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代理协议》,兰某支付了80000元代理费等费用,成为“熊”品牌吉林省蛟河市的代理商。后来,兰某又支付了货款和包材费。然而,被告未按约定发货和履行义务。
于是,双方在2021年9月8日和9月16日签订了两份补充协议。9月16日的补充协议明确,被告应在9月18日前发出全部货物,还需在9月21日前退还兰某包材订货款10000元、线上推广费20000元,支付补偿款20000元。但被告并未履行这些约定。
钱飞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协议和相关转账记录等证据。他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协议均合法有效,被告不按《合同补充协议》约定退还款项,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庭审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兰某的所有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返还包材订货款、线上推广费和补偿款,共计50000元及逾期利息,还让被告承担了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和公告费。
法律干货
保留证据很重要:像兰某一样,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要保留好协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能证明你的主张。
明确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每一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要及时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及时维权:发现对方违约后,不要拖着,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避免自己的损失扩大。
结语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遇到合同纠纷不要慌,只要有充分的证据,依据法律规定维权,就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钱飞律师执业多年,在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钱飞律师执业于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东亭南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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