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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实务中,行政诉讼里的房屋强拆案件常笼罩着“证据迷雾”。原告手握房屋产权证书,却遭遇街道办事处的强拆,看似街道办事处的拆除行为有法可依,原告处于不利局面。此时,执业多年的龙成律师介入此案,案件的棘手程度可见一斑。
证据审查:发现关键缺失
作为原告周XX、罗XX、XXX、XXX的代理人,面对街道办事处坚称原告房屋为违章建筑应拆除的主张,龙成律师仔细审查双方证据。被告虽提供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交出宅基地、领取补偿款通知》等,但龙律师发现被告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原告房屋有还耕部分和违章建筑的事实,也没有提供作出该拆除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这属于主要证据不足。
程序核查:锁定违法事实
龙律师进一步对被告强拆行为的程序进行核查。被告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强行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及程序。然而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并未举出证明其已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的证据材料。这一关键细节的发现,让被告强拆行为的违法性更加凸显。
最终,法院采纳了龙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于2013年3月22日对四原告的房屋进行拆除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违法的行政行为,判决被告拆除行为违法。
证据审查在法律实务中意义重大,它能拨开案件的重重迷雾,还原事实真相,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制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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