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应该注意什么手续,有注意什么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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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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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手续:1、你和银行双方需要填写一份《购房抵押贷款申请表》。2、双方需要签订《购房意向书》。3、需要在有关单位开一份有效的收入证明,证明你收入稳定有能力还款。4、一些所谓的证件。注意: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2、要注意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3、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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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富裕,会对自己的居住环境进行改变,于是就出现大量买房卖房的情况。但是由于中介等非法商的出现,对人们买房造成了一些影响,导致利益受损。在这里小编就在这里解答有关买房子应该注意什么手续以及相关事项。

一、买房子应该注意什么手续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了解开发商背景和资质。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很重要,正规的开发商在房屋质量,合同签署,产权办理等方面均有保障。

(2)社区周边的大环境和配套。市政的发展方向直接影响楼盘的升值。

(3)社区内部规划。1.供暖转换站,垃圾处理房,车库出入口,配电间等位置对所选房屋是否有影响。2.楼宇的部署,有没有再建的可能,楼间距及采光的影响。

(4)其他的例如面积误差,层高净高,产权办理时间等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已经有明确规定。检查房子要检查内墙、地、顶、门、窗以及防水处理、外墙、楼道、房屋面积、公摊面积等是否与合同一致。

(5)交钱时要注意收据上每笔金额的用途(如购房款、大修基金、各项税费、水电气闭路电话等的初装费等)要一一写明。

二、买二手房和中介签的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手续

(一)、与中介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1、 注意合同内容

目前房屋中介机构没有统一的合同文本,多为中介公司自己印制,其条款难免对中介公司更为有利。所以签订购房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比如租房,需要提供什么样的信息,包括房屋所处地域范围、房屋使用面积大小,看房要不要交看房费、交多少等。如客户认为条款不清,有权要求修改或补充。要明确双方权、责、利。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先找一位对这方面比较熟悉的律师做咨询或代理办理。

2、 选择正规中介机构

一定要选择在北京工商局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和在北京市房屋管理部门获取房屋中介资质的公司,同时尽量选择大的信誉好的中介连锁机构,避免被黑中介欺骗。

(二)、怎么防范中介收费陷阱?

近日,在相关实践调查中发现,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行业存在一些不规范经营行为,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不明确、不规范等问题。尤为突出的是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收费猫腻多。有关人士提醒:谨防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收费陷阱。

陷阱1:进入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场所不要马上签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卖房人或者购房人进门后首先应该认真阅读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并谨慎思考,不急于签字,谨防掉入合同霸王条款陷阱。一些二手房买卖中介惯用的伎俩是,消费者进门就递上格式合同,不容你看清楚就催促你签字。shzyshange44

陷阱2:很多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中,店堂收费公示牌和合同中,绝大多数只写明了收取中介服务费标准,但不写明收取中介服务费对应的服务项目。中介企业应该给买卖双方提供哪些服务,中介企业有的说不清楚,认为买卖双方自己签订买卖合同就算完事了。有的标明中介服务费保底最低收1000元,有的各收买卖方成交价的1.5%。消费者对于超过标准的部分应理直气壮地拒付,而且应要求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提供对应的服务项目。

陷阱3: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收取了中介服务费后,就应该提供对应的代交买卖房屋的各类税费服务,但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不得加收金额,还必须提供各类税费的原始发票给消费者。消费者最好提出由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先垫付,然后凭发票支付各类税费款项。

不管你是买什么样的房子,都是需要签订有关买房的相关合同,都是会涉及到自己的利益。在签订合同之前将合同规范好,不仅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同时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了解相关的买房注意事项,也是对自己的负责人。希望小编对于买房子应该注意什么手续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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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合适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准备相应证件,如果贷款的房子首先有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如果卖方此时贷款未还清需即使通知相关银行提前还贷并注销它项,然后出评估报告后到携带所需证件原件房管局打协议或者面签。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房屋过户,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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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手续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执行死刑注意事项如下:最高人民和高级人民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交付原审人民执行,原审人民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执行死刑的这一法定期限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不得借故延期执行。下级人民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由核准死刑的人民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在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死刑的人民应当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由院长签发停止执行死刑的命令。经过审查核实,如果认为原判决是正确的,必须报请核准的人民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如果查明罪犯确实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依法改判。人民应当在交付执行死刑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担负现场监督职责的检察人员如果发现有违法情况,应当立即纠正。临场执行死刑时,由人民审判人员负责指挥执行。对于执行死刑的主体,人民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公安机关的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应当公布。处决罪犯的布告要选择在适当范围内,适当地点张贴,以使人民群众了解情况。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当记明执行的具体情况,包括执行死刑的时间、地点、方法、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临场监督的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负责执行人员的姓名、执行死刑的具体情况等等。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将执行死刑的情况以及所附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及时逐级报告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通知罪犯家属,做好罪犯遗物、遗款清点移交工作。罪犯执行死刑后的尸体或火化后的骨灰,通知其家属认领。罪犯家属不予认领的,由人民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打官司手续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打官司手续和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打官司的流程
一、立案受理
原告向,应递交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庭前准备
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三、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
打官司的注意事项
一、打官司原告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您应当确定您所涉及的纠纷是否是属于的受理范围,不要以为任何争议都会受理。比如您的纠纷依法应当先经行政复议,而您未经过行政复议的程序,是不受理的。又比如在合同纠纷中,双方如果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发生争议后选择仲裁机关解决争端,也不会受理此案。再比如,劳动争议案件依法也必须先经劳动仲裁后才会受理。

二,您应当确定被告是谁。不要以为这是个可笑的问题,相反,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没有准确地确定被告,很可能会不受理您的诉讼;即使受理了案件,也会因此驳回。另一方面,处理一项纠纷可能有多种诉讼方式,也可能有多个被告可供选择,如何正确地选择被告往往涉及到具体案情以及诉讼策略的制定,这是一个诉讼技巧。如果您在这一方面无法判断,最好的办法是请教律师。

三、您应当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而认定事实的主要依据就是证据。在一般的诉讼中,原则上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作为原告,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在没有收集到基本的证据时提讼往往是不明智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自己或者委托律师先进行诉前的调查举证,然后在定夺是否以及如何进行诉讼。

四、选择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提讼。根据诉讼法,受理案件还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等。原则上,如果选择了没有管辖权的提起了诉讼,会告知您向有管辖权的去提讼。但为了减少您在诉讼中所花费的不必要的精力,最好不要选择错误。在某些类型的案件中,原告可能有多个有管辖权的可以选择诉讼,有时这对诉讼会有较大的影响,应当认真考虑。

五、写好诉状。在诉状中,最关键的问题之一就是诉讼请求。如何确定诉讼请求,将决定案件的性质,务必要认真对待。
二、打官司被告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接到送达给您的诉状后,您就是被告了。这时应当立即对诉状所及的纠纷内容进行调查,如到查阅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

二、慎重地确定应诉策略。轻视的态度是要不得的,缺席不应诉更是等同于任人宰割,的缺席判决往往对被告不利。

三、尽早查阅有关法律资料,熟悉诉讼程序,否则在不经意中丧失自己的权利,就吃大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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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位注意事项和手续是什么?
买车位注意事项有:明确产权、签订合同、相关手续证件齐全、有关费用明确等,具体情况下可以与售楼部签订车位购买合同,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具体情况来明确相关事项,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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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退房的手续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一步、购房者发出的退房通知
购房者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若因为开发商的责任导致退房,则由开发商自己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房子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若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如果是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步、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
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第三步、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退房注意事项: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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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2020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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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看到续签劳动合同是必须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同意,否则的话劳动合同到期后就自动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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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的手续有哪些,有什么注意事项?
大体上有八个步骤:买方咨询、签合同、办理过户、立契、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银行贷款、打余款完成交易。1、看房选房2、签合同,达成交易意向后买卖双方签订正式合同。3、申请贷款4、买卖双方缴纳税费银行把贷款审批下来后,就可以去缴税。5、过户、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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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劳动合同续签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续签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为了确保符合上述时间规定,用人单位就要把握好确定劳动合同到期的时间、讨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时间以及做出决定的时间。
此外,即使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就此简化程序,否则,当出现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因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所需时间跨过原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时,即进入无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阶段,用人单位的终止劳动关系也同时转为解除劳动关系,相应的代价是不一样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条也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续订,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将续订手续办理完毕。
3、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依法发出续签意向,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终止劳动合同,都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用人单位在依法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法律规定的不得终止或者劳动合同期限顺延的情况。例如,女工“三期”期间、劳动者处于医疗期期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情况。
另外,如果双方在续订劳动合同时,通过平等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约定作出修改,用人单位应当在续订的劳动合同书中予以明确。在些,公司重新修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部门备案。
员工不愿续签合同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之规定,自用人单位发送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为督促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拖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处罚。而新法一经颁布,公司形成许多员工无故拖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而达到其获得双倍工资的目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意识到用人单位所面临的实际困难,赋予用人单位在因劳动者原因拒签劳动合同时,终止与其之间所建立的劳动关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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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办的手续,注意事项是什么
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果能在达成协议,那么双方可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分歧比较大,达不成协议,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会给出离婚判决书,效力同上。双方户口薄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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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申请公示催告手续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
一,申请人必须是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若票据未填写收款人,而票据在收款人手中丢失的,由出票人出具已将票据交付收款人的证明后,由收款人作为申请人;若票据未填写收款人而在付款人手中丢失的,由付款人作为申请人。

二,可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是指按照规定可以依法背书转让的有效票据。

三,管辖的是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代理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四,申请的原因必须是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现实中,不排除有部分出票人,在将票据交付他人后,在持票人未提示付款前,以票据丧失为由,恶意向申请公示催告,达到非法的目的。(利用公式催告程序实施诉讼欺诈应属民事侵权,并可按照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给予民事司法制裁,其严重者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申请公示催告,申请人应当向人民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丢失支票存根复印件(持票人申请的,还必须提供由出票人出具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特别提醒的是,公示催告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人民作出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综上所述,公示催告程序是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即特别程序。所以,如果票据丢失后不公示催告,其票据利益就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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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的手续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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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在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死刑的人民应当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由院长签发停止执行死刑的命令。经过审查核实,如果认为原判决是正确的,必须报请核准的人民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如果查明罪犯确实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依法改判。人民应当在交付执行死刑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担负现场监督职责的检察人员如果发现有违法情况,应当立即纠正。临场执行死刑时,由人民审判人员负责指挥执行。对于执行死刑的主体,人民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公安机关的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应当公布。处决罪犯的布告要选择在适当范围内,适当地点张贴,以使人民群众了解情况。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当记明执行的具体情况,包括执行死刑的时间、地点、方法、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临场监督的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负责执行人员的姓名、执行死刑的具体情况等等。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将执行死刑的情况以及所附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及时逐级报告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通知罪犯家属,做好罪犯遗物、遗款清点移交工作。罪犯执行死刑后的尸体或火化后的骨灰,通知其家属认领。罪犯家属不予认领的,由人民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还建房买卖包含什么手续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还建房买卖有哪些手续和注意事项
1、签订买卖合同
2、去公证处办理公证
3、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1、对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因不能证明卖房对买卖房屋具有所有权,所以公证处不会给予公证。
2、有的拆迁还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而有的属于商品房,这点当事人要弄清楚,如果还建房是经济适用房,那么,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一般为5年),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
3、购买还建房会有比较大的风险,如果买家实在要买,可以先与卖方签订房屋期权买卖协议书,对交易的详细内容步骤和方法越清楚越好,约定的违约金最好不低于所付金额的两倍。再让卖方签署一份代为办理还建房一切事宜的委托书给买家,并移交所有相关资料,由买家全权处理还建房所有权证办下来之前的一切事宜。该委托书可以拿去公证。等到还建房所有权证办理下来后,双方再按照约定去办理过户手续。
注意事项:
1 市级及以上ZF出面搞的还建房,将来是有两证的,其中土地证为划拨性质,以后交易需要出土地转让金,镇、村自盖房无两证。
2 查询还建房有无两证,可以去规划局、房管局查询。
3 由于交易时通常还没有两证,银行不给办理抵押贷款,需要一次性付清全款。
4 现在办理还建房买卖多数通过仲裁和公证来办理,这样的过程也不完全能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5 我知道有一种办法比较保险,就是在拆迁早期,将拆迁协议更名,此时可以保障产权问题,不过此时,还建房实体看不到,也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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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车位的注意事项主要是查看是否能办理产权证,要注意人防车库禁止买卖,买车位的时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注意审查车位转让协议的详细条款。购买二手车位的手续主要是产权证,买卖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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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收购手续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建筑公司收购手续及注意事项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收购程序:
1、
A企业的董事会形成书面决议,决定收购
B企业,并授权工作小组开展相应的工作;
2、向
B企业发出收购要约,提出初步的收购条件;
3、
B企业的董事会沟通,同意和
A企业进行更加深入的沟通,探讨收购的条件;
4、
A企业的工作小组和
B企业的被授权人进行沟通,确认收购条件;
5、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收购协议书;
6、双方提供公司资料、收购协议书等资料,向
B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提出债权债务法人资格等变更要求,等待工商部门审批;(特殊行业还需要相关主部门批准)
7、工商部门批准申请,
A企业接管
B企业的债权债务,
B企业法人资格取消,并向社会公告相关事项;
8、
A企业到自己企业所在地工商企业办理股权变更以及增资扩股手续,并向社会公告。
收购建筑公司要考虑哪些风险?
一、调查先行
收购建筑公司,
首先要查询目标公司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
其次是工商档案及其他档案。
二、预防隐藏债务(或有债务)
转让方一般不会主动告知受让方其债务真实情况。受让方可通过实地调查,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信息、失信人员信息等查询企业负债及诉讼情况。
三、签订完善的股权转让合同
签合同应注意:转让款要分批支付,最好留尾款预防受让方隐藏债务,或者让转让方个人提供担保;税收条款不要忽略,平价转让同样会有税收。
四、合同履行全程监控
转让方办理转让手续后应该自行去主管部门核实是否属实。
最好登报或网络公告,以便发现隐藏债务。
资料变更中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法人章、住建厅资质登记、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变更登记一样都不能少。
五、交接环节要列清单
受让方债务是否清偿完毕
企业的资质、证书是否有效且已办理变更(收购方指定的人员)法定代表人
企业全部行政、人事、财务、业务档案、公章及其他物品交接清单是否完善
一起完整的建筑公司收购,其实工作不止上述五项,还会有其他问题,但做好上述五项主要工作,收购风险可以大大降低。建筑公司收购是个技术活,细活,建筑投资人、收购方应加以注意。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020最新购房手续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一、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超过总价款的20%),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全部履行完毕。
二、购买房产时要注意什么

一,产权购房者首先要弄清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因产权归属不清楚或产权纠纷未了结的房屋,购置时务必谨慎对待,最好不要涉足。

二,质量不少购房者由于工作繁忙或偏听了地产商的一语承诺,没有对建房现场作实地考察,结果到入住时才发现与想象的不一样。因此,消费者要注意了解房地产公司的信誉,对无质量鉴定验收合格证书的住宅,切勿轻意购买。

三,设计眼下因设计欠佳而空置的商品房比例很大。对住房的设计,购买者主要考虑两方面:一是面积大小,二是内部的格局。这两方面都既要兼顾现实的经济条件、家庭特点,又要为未来留有相当的余地。用于投资的购房,面积要比一般大众房大20平方米以上,设计要超前、新颖,采光、通风等条件都要良好,这样,会增加房子的竞争力。

四,房屋自身的其他条件如楼房、朝向、布局、结构等等。这些对房屋价格均有重要影响。

五,房内附属设施虽然房价主要是依据住房的面积、楼层、朝向和地理位置而定,但房内附属设施的档次,也直接影响到房价。购房者应注意如下设施:室内装修、电话线路、空调动力线、电视接收共用天线、天然气管道、上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等。

六,地段、环境房屋所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生活的便利程度和房屋的升值潜力。有些目前较为偏僻之处,若是政府计划大力开发的话,则其具有很大的升值空间。若是马上搬迁居住,最好选择开发程度高,交通便利、绿化好、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地区,还要注意了解价格计算的一些规定细节。

七,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界定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以免开发商因资金或其他原因造成商品房交付延期并以免付款时发生争执。

八,物业除了向先期入住的业主了解住房配套的物业管理状况外,还要认真审查物业管理公约的内容,详细了解物业管理的范围及收费标准、办法,以免日后在管理费的收取和应设服务项目等方面发生纠纷。此外,还要了解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职权行使情况,因为它代表购房者的真正利益。

九,资格审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购房时卖方应出示承建该物业的“五证”、“两书”。“五证”,即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局的土地使用证(证明卖方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证),建委的开工建设许可证;房地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要求发展商向住户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相应的包修、包退、包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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