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佳莹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数百件案件,在劳动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她是黑龙江律师协会会员,始终秉持“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个案件,以专业之力践行辩护职责”的执业理念。在专业能力上,她深耕劳动法律细分领域,对《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有精准把控;在刑事辩护方面,也深谙刑事诉讼程序规则与证据标准。同时,她坚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经济困难或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支持,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责任的统一。
接下来看看李佳莹律师代理的一起典型劳动争议案件。本案是一起因用人单位单方降薪、拖欠工资及未足额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而引发的纠纷。申请人李XX(化名)于2021年5月入职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后劳动关系转移至关联公司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月薪16000元。2025年7月起,科技公司单方停止支付绩效奖金,仅发放基本工资,还拖欠部分工资,且李XX多年未休完年假。2025年9月,李XX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委托李佳莹律师代理仲裁。被申请人科技公司辩称调整薪资是基于岗位变动,且依据《员工手册》年假“过期作废”,不同意支付2021年至2023年的未休年假工资。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全面梳理案件,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她系统提交劳动合同、薪资调整邮件等证据,证明李XX月薪为16000元,驳斥公司单方降薪行为;援引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公司“年假作废”规定无效;提交《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等,证明李XX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准确区分法定年假与福利年假,厘清法律关系。通过庭上有理有据的陈述和质证,有效反驳了被申请人的各项答辩意见。
最终,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公司以原16000元/月的标准支付李XX2025年7月至9月的工资差额31,552.97元;支付经济补偿金72,000元;支付2021年至2024年期间13天法定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19,126.43元;为李XX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驳回公司不合理抗辩。三项金钱给付请求合计获裁122,679.40元。这一结果不仅为劳动者成功追回被拖欠的报酬和法定补偿,还在法律层面否定了用人单位以不合理规章制度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做法。
李佳莹律师始终以专业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对待每一个案件,将法律专业性与人文关怀相融合,为当事人规划具体的维权方案。未来,她将继续秉持“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个案件,以专业之力践行辩护职责”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传递法治温情。本文为律师风采纪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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