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林XX的维权之路可谓一波三折。2002年林XX与周XX达成煤炭买卖合作,林XX完成供货运输义务,但周XX支付部分货款后逃避债务。2012年林XX以合同诈骗报案,历经多轮刑事审理周XX被判无罪。2023年林XX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却因诉讼时效问题败诉,合法债权面临无法实现的困境。
精准锁定争议焦点
内蒙古创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亘煜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上千件,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民事、刑事全案卷宗,精准锁定本案核心争议焦点——诉讼时效是否届满。这是扭转一审败诉局面的关键所在。
制定上诉策略
针对一审法院裁判逻辑和对方抗辩主张,刘亘煜律师制定了完整上诉策略,形成三大核心代理意见。一是依据相关规定,明确刑事案件审理阶段,诉讼时效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本案诉讼时效应从2020年12月刑事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算,2023年起诉未超三年法定诉讼时效。二是指出对方在刑事侦查阶段确认欠付货款事实,且多次主张货款抵销,构成诉讼时效中断。三是双方还款计划未约定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属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且未超二十年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合法债权应受保护。
庭审有力反驳
庭审中,刘亘煜律师向法院完整提交刑事卷宗、证人证言等全量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还原当事人多年持续主张债权、对方恶意逃避债务的事实。围绕上诉主张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对诉讼时效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全面、专业释法说理,有力反驳对方时效抗辩主张。最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上诉观点,撤销一审败诉判决,判令对方支付七十余万元货款,并承担主要诉讼费用,成功为当事人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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