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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实务中,证据往往错综复杂,案件事实认定常陷入困境。在许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中,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的刘波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经验,他的介入为拨开证据迷雾带来了希望。
证据初查:探寻行为合法性
接受委托后,刘波律师立即查阅案卷、会见嫌疑人许某。他在案卷中发现,许某在购买淘宝账号过程中,多次要求转让人转让的材料合法、合规,收购后再次转让时也要求收购人过户。刘波律师认为,这表明许某主观上认为转让的淘宝账号是合法的,不构成犯罪。同时,大量科技公司通过收集和分析客户数据盈利,许某的买卖行为只是其中一环,且获得手段是企业法人许可或默许的,并非非法取得。
法律适用与证据价值剖析
刘波律师深入研究相关法律规定,指出销售企业支付宝信息应由有关单位处罚,而非刑法处罚,企业支付宝信息并非刑法保护的个人隐私。对于犯罪金额的计算,他仔细审查证据,认为应扣除嫌疑人付出的成本以及企业支付宝信息中除个人身份信息外的其他信息价值,个人身份信息价值参考个人支付宝信息销售金额计算。对于不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部分,更应予以扣除。
量刑考量:挖掘从轻情节
刘波律师在证据中还发现,许某到案后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积极配合公安侦查工作,无任何隐瞒。他认为许某主观恶性小,无人身危险性,这些情节应作为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基于这些证据审查和细节挖掘,刘波律师建议撤销对许某的起诉,为许某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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