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结婚登记其实有明确的规定,并不是符合条件的男女随便到一个政府部门提出申请,就是可以领到证的。一般是要到民政局下面的婚姻登记机构来办理结婚手续,那此时在女方领结婚证是否可以呢?下面就让律图小编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在女方领结婚证可以吗
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二、结婚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就办理结婚证的地方来讲,法律规定只能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当然,在提出了申请之后,其实最终并不代表一定就可以领到证,成为合法夫妻。毕竟此时可能出现一方或者双方不满足结婚条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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