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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里的诈骗疑云
2023年4月至5月,当事人L某虚构“做X事”“金首饰开光”等事由,骗得被害人W某104,664.8元。而L某曾在2023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此次犯罪正处于缓刑考验期内。2024年8月,L某被刑拘、逮捕,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且要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辩护策略的探寻
李吉强律师接手此案后,敏锐地从繁杂的案情中寻找蛛丝马迹。他发现L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也无异议,这符合“坦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L某虽因自身条件限制未能退赔,但多次忏悔,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律师还考虑到前罪已判缓刑,本次是漏罪,请求法院数罪并罚时体现从宽政策,避免重复评价。
审上的激烈交锋
庭审中,李吉强律师紧扣这些关键情节,与公诉机关展开激烈辩论。他强调L某的坦白和认罪认罚,以及悔罪态度和羁押表现等酌定情节。通过精准适用法律,为L某争取从宽处理。
判决结果的惊喜反转
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L某构成诈骗罪。虽未完全采纳“降低刑期”的请求,但在公诉机关建议基础上,充分考量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决撤销前罪缓刑部分,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与前罪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同时责令L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较同类案件平均刑期降低3-6个月,实现了量刑上的反转,既保障了法律效果,又兼顾了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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