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劳务合同”陷阱频发,律师坚守正义还原劳动关系

最新修订 | 202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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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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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本案揭示了用人单位以“劳务合同”规避法律责任的社会现象。李佳莹律师秉持法治精神,通过实质审查,为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在劳动纠纷中的正义力量。
用人单位“劳务合同”陷阱频发,律师坚守正义还原劳动关系

法治信仰照亮维权之路

李佳莹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始终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个案件,以专业之力践行辩护职责。她深耕劳动纠纷刑事辩护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致力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责任的统一。

在劳动迷雾中探寻正义

本案中,用人单位哈尔滨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劳动者冯XX签订“劳务合同”,试图逃避缴纳社保等法定义务。冯XX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委托李佳莹律师诉至法院。

李佳莹律师深知,要打破“劳务合同”的伪装,关键在于从实质上论证劳动关系成立的核心特征。她紧扣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有力举证和论证。

她指出,尽管协议名为“劳务合同”,但其内容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规定,证明双方真实合意是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她指导冯XX整理银行工资流水、微信工作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冯XX长期接受公司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符合劳动关系的核心特征。

针对公司提出的“请假导致关系中断”等抗辩,李佳莹律师指出,短期请假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现象,公司员工支付报酬、审批请假的行为恰恰证明了管理关系的存在。

正义裁决彰显法治力量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李佳莹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冯XX与该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自2018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这一判决不仅为冯XX后续追索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基础,也为类似劳动纠纷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李佳莹律师用专业和坚守,在劳动纠纷的复杂迷雾中找到了正义的方向,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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