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鲁春雷律师代理。鲁春雷律师毕业于统招内蒙古农业大学,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在经济纠纷领域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擅长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领域。他工作认真负责,办案逻辑思路清晰,致力于为委托人争取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原告A公司与被告马X、B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产生了纠纷。A公司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2021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租金987259元、违约金197451.8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则辩称因疫情无法经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原告未及时催缴租金,且已于2024年7月搬离租赁房屋。
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鲁春雷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在庭审中结合双方举证材料及庭审陈述,查明原告与马X在2019年4月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免租及违约金条款等。马X按约支付了首年租金341425元,但尚欠合同期内租金409711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马X以B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案涉房屋至2024年7月,原告已制定案涉房屋后续市场租赁价格,且马X未举证证明其财产与B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马X、B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31.2元,由二被告负担5847.5元,原告负担1883.7元。判决理由是案涉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承租人应按约定支付租金。马X作为B公司唯一股东,未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未举证证明其曾向被告主张租金及续签合同,故对其违约金诉求不予支持。
法律干货
合同到期处理: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所以,到期后不管是否续租,都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并做好书面约定。
租金催缴与证据留存:出租方要及时催缴租金,并保留好催缴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书面通知等,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区分:一人公司的股东要注意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区分开来,避免因无法证明财产独立而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房屋租赁过程中,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都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签订合同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遇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鲁春雷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鲁春雷律师执业于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数码大厦2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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